“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绘就弼时好“枫”景
2024-05-31 14:59: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梦熊 陈谦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诉讼与人民调解的相互衔接,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弼时法庭联合弼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机制模式,开启司法便民“绿色通道”,零成本高效率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24年5月,某公司临时雇佣彭某在种植基地内做工时,彭某意外跌落基地内的池塘溺亡。事故发生后,彭某家属与该公司经弼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并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弼时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承办法官接到申请后,认真审核,及时为双方办理相关手续,在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对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这一工作模式,高效联动司法资源,不仅可为当事人减轻诉累,亦无需申请人承担诉讼费用,以多方合力、多种举措,更实、更有效地推进基层纠纷源头治理、实质化解。

  下一步,弼时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人民法庭“前沿阵地”的作用,坚持联动司法理念,聚焦矛盾源头,抓前段、治末病,多方对接调解力量,积极主动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去,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社会和谐、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