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翠屏区:郭大姐租的房子不用腾退了
2024-05-31 09:46:14
 

  中国法院网讯(邓以涛)“感谢法官帮我解决了实际问题,之前我情绪太激动了,实在太不好意思了!”“郭大姐,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兵通过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成功执行一起强制腾退房屋案件,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初,翠屏区法院立案执行徐某与李某租赁合同纠纷案,因被执行人李某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对李某所有位于筠连县筠连镇的一套房屋进行司法拍卖。

  经过两轮拍卖,买受人黄某竞得该法拍房。房屋拍卖成功后,为及时将拍卖房屋移交给买受人,执行干警责令李某及时腾退房屋,同时张贴了腾房公告,并告知李某拒不腾退的后果。李某以房屋正在出租为由拒不腾退,也不与法官见面。

  今年5月中旬,执行干警奔赴筠连县筠连镇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执行干警联系了房屋当前租赁者郭大姐。郭大姐前来打开房门后,情绪十分激动,认为腾退房屋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不愿腾退。执行法官耐心询问后了解到,郭大姐租赁被执行人李某房屋长达十年,后又转租给他人收取租金,并在房屋内添置了空调等设施。了解此情况后,执行法官向郭大姐进行了释法明理,希望郭大姐积极主动配合。同时,执行法官考虑到郭大姐的难处,也向买受人黄某说明该情况。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协调下,买受人黄某表示自己人在外地,愿意将房屋继续出租给郭大姐,签订新的租赁协议。此案得以顺利执结,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不仅保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案外人郭大姐避免了违约纠纷和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