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融通如火如荼、城市更新热火朝天、文化消费蒸蒸日上……如今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开放与包容并存、活力与创新碰撞。而在产业转型升级的背后,司法服务的触角要如何延伸得更广更细?
“当前的矛盾纠纷跟以往相比,不仅复杂,而且多样。因此,人民法院要推动法治建设深入社会肌理,以期维护活力迸发的市场环境。”罗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爽说,探索庭审实质化新路径,正是罗湖区法院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的司法新动能。
一份表格:诉讼要素指引方向
每个星期都要来深圳“扫货”的阿珊,去年一拍大腿购置了一套房产:“这样周末拖家带口过来也不用住酒店了。”
由于房子原装修过于老旧,房子一过户,阿珊便找了家负责包工包料的装修公司将房子进行重装。“你们那个瓷砖从去年说到今年,几时可以运来?”由于材料未到货,一切工序都停滞不前,多次找装修公司也得不到确定的回复。阿珊一气之下找了其他装修公司接手。
“先付了原装修公司七成的费用,工程却只进行了不到一半,这钱还不给退!”阿珊决定向法院寻求帮助。
在群众诉求服务站,值班法官听取阿珊咨询后,根据描述的事实,确定了案由,递出了一份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诉讼要素表。“您可以根据这份表上列明的主体、工程地点、工期、合同的情况等,尽可能详细地提供信息及证据,这是诉讼时需要收集的资料。”
在诉讼要素表上,该准备什么材料、填什么信息一目了然。不到一天,阿珊便填好了表格,并根据先前法官的指引注册了“深圳移动微法院”,成功立了案。
庭审中,法官对照诉讼要素表一项项进行审查,而阿珊在填写信息和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已经在脑海里形成清晰的逻辑链,对答如流。庭审很顺利并当庭宣判,阿珊的诉请得到了支持。
“深圳温度体现在司法服务!”得益于这份诉讼要素表,阿珊体会到了司法在为群众办实事。
据介绍,根据案件类型特点,罗湖区法院制作出集成50类常见案由的诉讼要素表,在立案时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在庭审时为法官提取审理重点,既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也提高庭审效率。
“一份表,看似是很小的举措,却是实现民事庭审实质化的大前提。”罗湖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新文如是说。
一个群聊:异步质证提升效率
庭审中常常出现当事人临时补充证据的情况,怎么解决因此而导致再次开庭的现象?不少法官都有这样的苦恼。
2023年,罗湖区法院制定异步式庭前准备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工作指引,法官助理引导当事人利用碎片化时间在“深圳移动微法院”上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以“线上群聊”取代“传统转交”。
“刚接到这个案子时顿感压力山大!”法官王碧蕾凭借多年累积的经验对案件作出基本预判,“复杂知产案件中,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不仅多而且杂。”
这起侵害商标权纠纷的原告是罗湖区某知名珠宝公司(以下简称珠宝公司),珠宝公司发现了网上一珠宝店铺(以下简称珠宝网店)销售的饰品包装上使用了与自己注册商标类似的标识,还将产品分销给其他小店铺,珠宝公司便将珠宝网店及其他三家店铺的经营者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告还要补充其他分销店铺的公证证据,各个被告也要提交质证意见,法官指引当事人采用“异步质证”方式,在微法院群聊中提示“各方可以在该聊天窗口随时随地上传证据,并请各方于开庭前两天整理出最终的书面质证意见,以PDF的形式提交。”
“开庭前先让大家抛出意见与证据,我就能对商标的权利来源、侵权行为的表现有更清晰的把握,就像提前预审了一遍。”王碧蕾说道。
庭审上,原告律师一边在分屏系统上展示注册商标与侵权产品标识的对比图,一边陈述质证意见。在同步示证质证系统的运用下,两个标识的相似性显而易见,审判庭能清晰观看并了解到原告主张的细节,被告也有针对性地对原告的质疑进行回应。
“这是我开复杂知产案件庭审以来比较顺利的一次,庭前给足大家时间和空间去质证,庭上直观地展示证据,当事人在辩论中也回答得有层次有重点,这样庭审进行起来就事半功倍。”王碧蕾说。
一种指引:快速明确争点焦点
如何在庭审中助力法官确定争议焦点、限缩争点、把控庭审?罗湖区法院找对了方向。
法官叶云在打开“深圳移动微法院”上的“异步质证”聊天窗口时,1个原告、5个被告提交的证据加起来有800余页,光是翻看聊天记录就用了2个小时。
这是一起城市更新项目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承包方的2名工程师以公司名义与实际施工人签订了分包合同,实际施工人起诉了发包方、承包方及该2名工程师、连同聘请工程师的劳务公司共5名被告,要求各被告支付欠付的工程款。
“之前审这样的复杂案件,当事人陈述内容抓不住重点、逻辑不清,甚至偏离案件,庭审拖沓冗余,事实迟迟查不清。”还没正式开庭,叶云就脑补出庭审中“人仰马翻”的场面。
为了提高庭审效率,合议庭决定召开庭前会议,组织各方当事人对现有证据进行质证,对陈述的意见进行归纳和删减,剔除无争议的内容。
“正式庭审中,根据庭前会议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法官只需要引导当事人对归纳出的多个事实争点进行辩论,进而让核心争点浮现。”叶云说。
罗湖区法院起草了民事审判争点审理工作指引,明确庭前、庭中归纳争点的方式及庭后判决书对争点的回应。起草指引的法官吴海芬介绍:“这种‘剥笋式’审理方式,将案件由粗到细、由表及里,就像剥开笋壳、分离笋衣、揭开笋心的剥笋过程。”
合议庭围绕核心争点组织原、被告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双方逐步明晰每笔款项的支付依据。最终,庭审中辩论的焦点都在判决书中得到详细回应。法院判决承包方应向实际施工人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其他被告在本案中不承担连带责任。一次庭审就厘清了这笔“糊涂账”,各方皆大欢喜。
自庭审实质化开展以来,罗湖区法院当庭宣判率为71.83%,较实施前提高16.2个百分点;发改率2.41%,较实施前下降0.98个百分点。
“庭审实质化的目的在于实质化解纠纷。推行民事庭审实质化是项系统工程,不仅仅体现在庭审一个环节,还包括诉前调解、庭前准备、文书撰写、案件执行等诉讼活动全过程,同时还应注意与繁简分流、诉源治理等相衔接。罗湖区法院将探索更多务实有效的举措,以实际行动促进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努力答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时代问卷。”杨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