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靠前一步 司法为民更近一层
2024-05-24 09:23: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5月22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将庭审搬到漳州某养护院,巡回审理了一起养老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同时,结合该案的特殊性、典型性,以案释法,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宣传,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黄某新与黄某华系夫妻,夫妻俩与养护院签订养老服务协议,约定由养护院向黄某新提供养老服务,黄某新与黄某华按期支付服务费。协议履行一段时间后,三方因服务费支付问题产生纠纷,黄某华表示,其对黄某新无赡养扶助义务,拒绝支付服务费。经多次协商无果后,养护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支付拖欠费用。

  案件受理后,经办法官了解到,黄某新、黄某华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不方便到法院参与庭审,遂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到养护院,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政局、养护院职工、群众等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案件审理过程。

  庭审中,法官不但细致讲解庭审流程,而且认真倾听各方诉求和意见,抽丝剥茧了解案件的症结所在。同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抓住双方的矛盾源头和心理,有针对性地释法析理,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养护院与黄某华均对法官的巡回审理方式表示感谢,并愿意进行庭后协商。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芗城法院金峰法庭将持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以“庭审+普法”的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让“枫桥经验”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