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建立的秦皇岛首个司法保护生态修复林基地,在青龙满族自治县南山森林体育公园揭牌。秦皇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学彬,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英杰,青龙县委书记李耀滨等领导同志共同为基地揭牌。
补植复绿
在“6·5”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秦皇岛法检机关携手开展司法保护生态修复林青龙基地揭牌仪式和补植复绿活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实践,是服务保障美丽秦皇岛建设的具体措施,也是司法者守护绿水青山的庄严宣示,对于传播生态环保理念,引导人们爱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秦皇岛作为“京津后花园”和康养盛地,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全市发展之基、立市之本。保护好生态环境是两级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重拳出击,坚持惩罚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审结各类环资案件213件,判处被告人236名,并处罚金198万元,收缴环境修复金430万元。
司法保护生态修复林基地
本次法检两院在青龙满族自治县建立司法保护生态修复林基地,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守护绿色生态屏障的现实需要。青龙满族自治县是生态大县,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72.75%,位居河北省第二。按照《河北省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十四五”规划》,青龙属于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被赋予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生态休闲的生态功能。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全市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屏障,两级法院结合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统一部署,立足全市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现状,将惩治性与恢复性司法理念有效结合,在市委领导下,在青龙县委、青龙县委政法委、青龙县检察院、青龙县林业局等之下,携手市检察院,共同建立了司法保护生态修复林青龙基地,联动推进秦皇岛辖区内生态环境的协同治理和一体保护。
当天揭牌的司法保护生态修复林青龙基地位于青龙南山森林体育公园防火道水土保持工程范围内,该工程占地面积58.44亩。按照计划,初步栽植9种树苗,共计13386株。其中,当天揭牌的青龙基地栽植面积10.76亩,共栽植5284株,包含五种树苗,含五角枫126棵、金叶榆245棵、榆叶梅199棵、火炬4714棵,投入补植复绿补费用194225元。这些树种根系发达,具有喜光、耐寒,耐受干旱、水湿和盐碱环境,生长速度快等特点,非常适合青龙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能大量吸附大气中的浮尘及有害物质,不惧病虫危害,不仅具有观赏价值,还能用于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对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惩治+生态修复+社会监管”
司法保护生态修复林青龙基地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惩治+生态修复+社会监管”的环资审判新模式。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通过“补植复绿”积极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保护效果的有机统一。
揭牌仪式上,刘学彬对全市政法系统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定立场、明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的各方面和各环节;二是要积极服务、主动作为,全力保障秦皇岛生态文明建设;三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四是要坚持政治引领,强基固本,锻造过硬政法队伍。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美丽秦皇岛和“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张莉在致辞中表示,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与检察机关等单位紧密协作,以司法利剑守护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环资审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最严的生态保护观,联手公安、检察和其他行政机关,以法治力量为秦皇岛“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保驾护航;践行司法为民,把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作为环资审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采取认购碳汇、补植复绿、劳务代偿和增殖放流等方式,追求最佳生态修复效果,让人民群众共享自然之美、生活之美、生命之美!
揭牌仪式后,与会领导和法检两院干警在南山森林公园进行补植复绿活动,在基地植下一株株翠绿的树苗,为全市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今年“六五环境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携手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海上增殖放流”、进行环资案件集中宣判等系列活动,筑牢司法屏障,为秦皇岛“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