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里的“小案不小办”
2024-05-14 10:54: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长富 刘芬
 

图①:巡回办案路上。

图②:桃园现场勘查。

图③:到村委会了解土地承包情况。

图④:去镇经管站查阅土地承包合同资料。

图⑤:桃园现场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山东省蒙阴县的薛某与苏某在当地民政局协议离婚后,因土地和桃树归属问题产生纷争,在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苏某将29棵桃树砍伐,腾出后的土地用来耕种,薛某为此来到蒙阴县人民法院岱崮人民法庭,请求法庭做主讨要公道。

  岱崮法庭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将薛苏二人的纷争纳入诉源治理,力求纷争不外溢、化解于初始。为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确保调解工作公平有效,近日,岱崮法庭法官来到案涉桃园现场勘查后,又到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委会进行调查了解,并到镇政府经管站察看土地承包合同资料,之后回到案涉桃园进行现场调解。

  在法庭、村委和特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了和解协议,一场纷争止于诉前。法官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引导双方当事人着眼长远,放下恩怨,心平气和地过好自己今后的生活。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