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创设司法信用正向激励数据共享共治机制
2024-05-13 10:12: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巧雨 胡明冬
 

  如何充分发挥司法数据的治理效能?怎样通过数据共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联合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两家单位在上海首创的司法信用正向激励数据共享共治机制。

  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作为企业及个人等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的展示平台,在日常监管、政策资金扶持、招标投标、表彰评优、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共信用平台可以自动采集经营主体在本市的相关案件信息,并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但不能体现经营主体自动履行裁判义务的情况,案件信息的获取也存在滞后性,导致信用评价不够全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营主体的发展。

  基于此背景,宝山区法院创设司法信用正向激励数据共享共治机制。通过该机制,积极主动履行且无其他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可向宝山区法院提交申请,将自动履行情况在信用数据报告中进行说明或展示。宝山区法院对申请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按照信息数据规范制作数据上网要素表,通过政务专线将线下的司法信用材料转化为电子数据,并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嵌入到经营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信用数据经宝山区发改委复核后,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在公共信用报告中予以展示。政府等招投标单位或者其他公共职能部门可通过信用宝山、信用上海、信用中国等网站,对经营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核查。

  该机制最大限度实现了《自动履行证明书》对经营主体信用正向激励的效能,为政府部门在针对经营主体的行政审批、市场准入审核、荣誉授予等方面提供精准“信用画像”。司法数据共享不仅丰富了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手段,也减少了数据壁垒带来的重复工作,以信息共享促进政府职能行使效率的提升,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