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出台15条保障意见
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
2024-05-09 16:03: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为杭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效能三个方面,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共15条,将服务保障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作为工作重点,提出加强对原创性颠覆性科创成果、核心技术秘密、生物医药、数字知识产权等保护力度,探索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多跨协同的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打击力度,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广适用“先行判决+临时禁令”救济模式,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的难题。
杭州外向型经济发达,跨境电商发展速度快、潜力大、带动作用强,面对新模式新业态带来的新变化,《意见》强调要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平等保护中外主体合法权益,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同时,要加强对技术成果的保护和运用、加大对技术安全风险的防范,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对竞争秩序提出的司法新需求。
“《意见》的出台,是将新质生产力的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司法的实践举措,亦是回应新质生产力司法需求的有效探索。”杭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君表示,该院将持续发挥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杭州破产法庭、杭州国际商事法庭和杭州互联网法院“三庭一院”新模式的效能优势,开展包括“双新提能”助力行动在内的十大专项行动,以更高站位、更高水平、更优机制,服务保障杭州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高水平重塑“数字经济第一城”。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