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密山:不负春耕好时节 司法护农在行动
2024-04-10 14:13:20
中国法院网讯(夏新瑞)近日,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顺利执结2起涉农资执行案件。
张某系密山市密山镇某化肥商店经营者,徐某、陈某系同乡村民。2018年4月,经案外人王某振介绍,徐某、陈某二人在张某经营的化肥商店购买化肥。因徐某、陈某迟迟未给付化肥款项,2023年2月张某将二人分别诉至密山法院,经审理,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张某化肥款4000元及因买卖合同违约产生的罚息,判决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张某化肥款7359元及因买卖合同违约产生的罚息。
因徐某、陈某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张某于2024年3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徐某、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确定的期限内,徐某、陈某既未履行还款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执行法官决定对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但考虑到时值农耕季节,二人又是农民,如果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可能会误了农时,影响春耕,而且案件标的也不大,综合考量后,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与二人进行约谈,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向二人说明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拒不履行将面临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二人因此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当场便将全部欠款偿还完毕,两起执行案件也因此顺利执结。
下一步,密山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开展“雷霆2024·煤城风暴”涉农专项执行行动,在精准助力春耕生产上下功夫、出实招,及时兑现胜诉涉农主体合法权益,着力做好春耕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