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墨竹:首例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公开审理
2024-04-07 09:19:48 | 来源: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公众号 | 作者:陈龙
 

  4月2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辖区首例“拒执罪”案件。被告人胡某当庭认罪认罚,当庭履行债务15万元,同时向法庭承诺会在宣判之前及宣判后2个月内分两期将剩余债务49万元履行完毕,墨竹法院也将结合胡某在法庭上的表现及后续履行情况择期宣判。此次案件的顺利审理是拉萨两级法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共同努力的成果,其不仅体现了公、检、法对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尊严的维护,也展示了县域政法力量联合打击拒执犯罪行为的坚定立场,同时亦填补了墨竹司法关于打击拒执犯罪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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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胡某因未按法院判决及前期执行和解协议向西藏某创业投资公司履行剩余债务64万元,西藏某创业投资公司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在恢复强制执行期间,经墨竹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证,胡某在承租西藏某创业投资公司名下房屋后,在转租过程中收取了大量租金,但是该租金并未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而是“不翼而飞”。为此执行干警多方走访查证,了解到胡某有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认定胡某的行为属“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随后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终结后移交公诉机关,最终由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以胡某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

  近年来,墨竹法院强化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通过临控措施,惩戒了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进一步优化了县域营商环境,有力维护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但是也发现有极少数被执行人对于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司法惩戒措施持有“无所谓”的心态,仍有规避执行、隐瞒财产等情形。对此,墨竹法院特别提醒所有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切莫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