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一朝解
2024-03-28 08:57: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金晶 龙立琼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张瑛娟

  “轰隆隆!轰隆隆!”2023年5月5日,在挖掘机作业的轰鸣声中,贵州省某重点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的三栋房屋化为一片瓦砾,在旁监督的张瑛娟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

  作为遵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这已不是她第一次帮助群众协调解决这类纠纷,但每次看到案件在自己的努力下得到公正高效解决,都会有一种成就感涌上心头。“或许这就是审判工作最大价值所在。”张瑛娟看着身旁当事人脸上满意的笑容,不禁回忆起了这起案件的点点滴滴。

  时间回到一个月前。正在外勘查现场的张瑛娟接到一个诉讼代理人的电话,告知她所承办的某政府诉冯氏兄弟房屋搬迁案涉及贵州省某重点建设项目,若房屋不及时搬迁将会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希望她尽快下判。事关省重点项目建设,张瑛娟回到办公室后立即调阅卷宗,发现该案系土地征收主体某政府起诉被征收人冯氏兄弟搬迁房屋,依法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应驳回某政府的起诉。

  “但驳回起诉并不能实质性化解纠纷,重走诉讼程序将会带来更大的经济和诉讼成本,那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又如何体现呢?”

  “能否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这起行政争议?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让诉讼程序空转”。理念一新天地宽,有了方向,张瑛娟当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了解情况。经过耐心细致地了解,这件持续多年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脉络渐渐在张瑛娟的脑中显现。

  “其实我们内心是非常支持改建的,因为项目建好能提供就业。但我们也不能吃亏,如果搬走了,房子拆了,遗漏的补偿款找谁拿去?”说到不搬离的原因,冯氏兄弟认为自己有不得已的苦衷。某政府则认为,冯氏兄弟未提交证明争议房屋修建时间的相关证据,无法证明房屋为项目启动前修建,冯氏兄弟应按照补偿协议约定按期搬离。见局势僵持不下,张瑛娟终于理解了这起纠纷持续如此之久的原因。她决定现场走访、实地调查房屋修建情况。

  “那就是我们的房子。”冯某某指着不远处,除孤零零矗立着几栋房子外,目之所及皆已平场完毕。由于前两天下过雨,现场地面泥泞不堪,难以下脚。而冯氏兄弟介绍,他们的父母仍居住在其中的一栋房子里,生活不便可见一斑。

  通过对两处争议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张瑛娟注意到,第一处与其相连建筑的新旧程度有所差异,第二处则较为陈旧,与一旁已获补偿房屋新旧程度一致,这一发现让张瑛娟找到了破题点,她决定尝试从第二处房屋的补偿打开缺口实质化解该案行政争议。

  “从现场勘查情况来看,部分争议房屋确实年代久远,基于农村建房实际情况,应属于征收补偿范围。”张瑛娟迅速组织双方协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就补偿面积、补偿标准认定进行释法说理,努力寻找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解决方案。

  经过反复沟通,某政府接受了张瑛娟的意见,同意对部分争议房屋进行补偿,并给出了补偿金额。同时,冯氏兄弟在张瑛娟的耐心沟通下也接受了补偿金额。另外,为加强执源治理,张瑛娟还促成双方达成了“由某政府支付补偿款,冯氏兄弟即腾交房屋”的调解协议。

  调解书送达当天,在张瑛娟的监督见证下,某政府在向冯氏兄弟履行付款义务后顺利完成对案涉房屋的整体拆除。开头那一幕,就是房屋拆除时的场景。伴随着争议房屋一起被“拆除”的,还有这件延宕数年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

  调解后,张瑛娟又马不停蹄地踏上了返岗的路程,那里还有其他的案件等着她去办理。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她始终心里装着人民,以“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

  在张瑛娟看来,审判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既是她必须担起的责任,也将是她永不停歇的使命和追求。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