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水:“以保促执”让权利变现驶入“快车道”
2024-03-27 15:11:32
中国法院网讯(苏海渊)“真是感谢修水法院,一个月时间不到,27万元的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速度真快呀!”家住修水县四都镇的申请执行人李大伯在拿到全部赔偿款后向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连表示感谢。
2023年10月,余某驾驶小轿车将李大伯撞伤,造成李大伯身体致残的损害后果。经修水法院判决余某应赔偿李大伯各项损失共计27万元。诉讼中,李大伯申请了财产保全,修水法院冻结了余某银行卡内存款2.1万元并查封了登记在余某及其妻子张某名下坐落于修水县城某小区的房产一套。判决生效后,余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付义务,李大伯遂在今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一方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前期保全冻结的银行存款2.1万元扣划后向李大伯进行发放,另一方面依法对前期保全查封的房产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就在即将开拍的前一天,原本持观望态度的余某意识到自己的房产极大可能通过拍卖成交,在反复权衡利弊后凑齐了剩余赔偿款24.9万元并通过修水法院向李大伯进行了交付。由于余某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修水法院依法将拍品撤回。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