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孙养统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挂牌重庆市首个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践基地,首创“案件执行枫桥式工作法”,为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拓了新思路,赋予了新内涵,有助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
一、在执源治理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意义
造法易,执法难。执行历来是诉讼相对人实现权利的“最后一公里”,是兑现胜诉权益最直接和关键的一环。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得不到执行,那么不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会损害司法权威和法律公信力,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执行工作的使命,就是通过国家强制力及时将“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和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
当前,人民法院经过不断探索总结,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执行工作取得了重大进步,巩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正在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继续努力。在迈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新征程上,如何进一步聚焦解决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提高终本案件质量、依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等重点问题,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关键在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依靠党委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立审执”一体调处,主动延伸执行职能作用助推执源治理和社会治理,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二、运用“枫桥经验”推动执源治理需坚持三大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枫桥经验”得以萌发传承和迭代升级的核心基因。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提升执源治理的政治势能和组织机构保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至执行领域提供强大组织保障。要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执行智慧,以“头拱地”的决心和“钉钉子”的精神促推综合治理执行难制度化、机制化、规范化。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树立系统观念,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将执源治理思路贯穿所有案件、所有流程。在立案、诉讼环节强化诉讼、执行风险提示,给予当事人理性选择解纷方式的指导和帮助。强化正向激励措施,通过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诚信履行名单”等形式,鼓励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始终坚持把非诉讼、非强制性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避免矛盾纠纷发展至“强制执行”层级,以更加柔和的方式正确处理矛盾纠纷。
坚持人民至上。检验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执源治理的目的是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更加迅速有序地推动矛盾化解在前沿、化解在基层,让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效率的“加速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三、用好“枫桥经验”推动执源治理的实践路径
坚持党建统领,深化共治共享。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全力争取党委政府对执源治理工作的支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探索“法院+企业”党建共建新路子,推动涪陵法院执行局党支部与涪陵高新区党支部结对共建,建立“一企业一党员”机制,选派先进党员、优秀法官与重点企业结对子,通过法律宣讲、风险提示、解纷指导等方式,增强企业法律风险意识,妥善化解企业发展中的矛盾纠纷,助力企业依法合规高质量发展。主动深入社区,依托基层自治组织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梳理和风险评估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形成良性互动。
坚持系统治理,突出标本兼治。始终坚持系统治理,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建立“一园区一团队”机制,定向对接工业园区开展法治授课,定期为进驻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出具企业“法治体检”报告,推动企业运用“枫桥工作法”解决纠纷。开展“清淤”专项行动,为问题企业、困难企业提供法治化处方路径,推动企业重获新生。开设“枫语”热线,24小时接受法律咨询,提供全方位司法援助。强化府院联动、源头治理,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园区,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结合市域、乡村、行业领域特点,对涉房地产、金融、教培等执行案件分析成因特点,提出意见建议,将预防化解职能精准延伸到纠纷产生的初始源头,做实“抓前端,治未病”。
坚持联动发力,强化执行管理。深入推进与公安、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推进网络查控信息化、线下查控一体化上持续发力,强力破解实地拘传“查找难”、司法拘留“送拘难”、打击拒执罪“立案难”等难题。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网格员贴近群众的优势,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从源头上减少强制执行案件数量。瞄准辖区长期涉执信访难题,依托街道社区做好释法明理工作,通过上门走访、司法救助等渠道争取被执行人理解认同执行工作,有效化解长期涉执信访案件,切实增强执行工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