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多元共治为边疆法治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2024-03-18 09:06: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茶莹 赵驘 刘晓娴
 

  图①:勐腊法院傣族法官依旺贺(左二)组织傣族群众开展双语调解。

  图②:勐腊法院干警为傣族村民宣讲法律知识。

  图③:勐腊法院干警同瑶族村民一道在边境线巡逻。

  图④:勐海法院干警为旁听庭审的学生发放普法资料。

  图⑤:勐海法院打洛法庭干警前往曼山上寨村巡回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图⑥:勐腊法院干警下乡开展巡回审判。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过去一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两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稳步提升,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法院力量。

  党建引领 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西双版纳地处祖国的最西南端,与老挝、缅甸山水相连,国境线长达966.3公里,约占全省国境线总长的四分之一,一江连六国的澜沧江—湄公河纵贯南北,是我国链接东南亚国家的交通枢纽。立足于这方土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打造“党建+”模式,推动机关党建与审执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盼。

  “西双版纳是祖国南方温暖而美丽的地方,是很多北方人向往的地方。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谁还敢在这里买房子呢?”七十多岁的老人冯先生在起诉书里写到。

  原来,冯先生在购买了景洪市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的房屋后,与刘某约定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但刘某一拖再拖,这让想定居在西双版纳的冯先生既焦急又伤心,后诉到了法院。承办法官周婉婷在办理此案时,充分发挥党员法官先锋模范作用,把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办理。她第一时间与开发商取得联系,深入了解前因后果的同时,耐心安抚了七旬老人;再与被告刘某取得联系,推心置腹地劝说。最终,刘某同意协助冯先生办理不动产权证。“感谢你让我在这里有了家。”事后,冯先生为周婉婷送来了锦旗。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西双版纳中院党组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把支部建在“庭上”,聚力推动“四强”党支部创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聚焦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抓住“关键少数”,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做到“重点岗位有党员、主要骨干是党员、关键时刻见党员”。在诉讼服务及审判岗位评选“党员示范岗”,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树形象,将党建与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以党建引擎带动法院各项工作向前迈进。

  “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这是西双版纳中院党员干警常说的话。西双版纳中院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坚决打击跨境犯罪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化反诈防诈宣传,多次到边境村寨巡回审判,严惩跨境实施的涉恐、诈骗、涉毒、走私、偷越边境、越境赌博等犯罪行为,2023年,审结案件834件1658人。

  诉源治理 多元化解基层矛盾

  “小李,你的姑妈照顾你的父亲多年,在维权的同时,也不应该忘记血浓于水的亲情。”

  “你身为长辈,理应多体谅小辈,这些年你们来往少,缺乏沟通,她不清楚你的付出和辛劳,只知道父亲的房子被卖掉了,一时激动,你要理解她的感受。”

  在景洪市人民法院普文人民法庭办理的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小李自小父母离异,小李随母生活,其父因生活困难获政府资助建房,李父去世后该房由小李的姑妈打理,2023年年初,小李的姑妈将房卖出,自此姑侄反目,其间,小李又与购房者发生冲突。

  “这么多年都是我照顾大哥,而且这房子除了政府资助的部分外,其他费用都是我支付的。”小李的姑妈面对侄子的诉求不退让。该案经当地司法所调解未果,小李将其姑妈诉上法庭。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系亲属,承办法官结合案情进行研判后,认为直接判决无法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故决定联合当地司法所,通过“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最终,法院促成双方和解,由小李的姑妈向小李支付部分房价款,小李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各退一步挽回了亲情。

  新时代“呼唤”新家风,家庭和睦关乎社会和谐。西双版纳两级法院全面规范诉前调解程序,深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7个人民法庭、35个乡镇巡回审判点及11个法官工作室(联络点)为纽带,将调解指导、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服务下沉至人民法庭。全面开展人民法院调解“三进”工作,坚持坐堂问案与巡回审理相结合,进社区、进乡村、进网格,线上线下对接辖区内基层治理组织,构建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让更多的苗头性矛盾纠纷得到就地化解。创新诉前调解模式,主动加强多方力量协同,形成“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调解组织”的逐级调解机制,推动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

  家庭关系调解,只是社会治理中的一隅。随着经济发展,西双版纳人口逐渐增长,外来人口增加,开发、建设、服务、买卖、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纠纷类型复杂,大批量的案件进入法院。对此,法院依据职能定位,通过诉调对接开展非诉分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多元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今天起,你们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勐海县人民法院法官佐灯把汉语译成英语,送给了一起跨国离婚案的男女双方。

  该案中,被告为马来西亚国籍,远居马来西亚,原告在中国境内。在调解交流时,被告只会简单的“是的”“好的”“我没有意见”“同意”等词语,让本不复杂的案件变得困难。为解决问题,佐灯灵活借助微信平台开展调解工作,让被告用外语进行充分表达,法官再结合软件翻译、翻译传译和现场视频等方法与被告进行对话。最终,双方自愿离婚,并共同抚养子女。

  “‘云上调解’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阵地,可以更加高效地解决群众日趋多元的纠纷,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佐灯表示,面对前端诉源治理工作和多元解纷工作存在的短板,西双版纳两级法院拓宽治理渠道,与时俱进、主动求变,推进“云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利用司法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赋能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重要手段。2023年度,西双版纳两级法院共通过线上调解案件5128件,诉前委托委派调解9731件,司法确认1648件。其中,西双版纳中院的调解线上平台“多元调解”小程序,在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法治护航 擦亮文旅金字招牌

  “这次旅行是我人生中最难忘的记忆之一,你们两天就把事情解决了,这个处理方案我们很满意!”游客伊某感动地说。

  西双版纳是北回归线上仅存的一片热带雨林,居住在这里的人们常年与多种多样的动物和谐相处,动物也对这里“情有独钟”。伊某在西双版纳旅游时与野生亚洲象“狭路相逢”后受伤,引发“人象纠纷”。景洪法院第一时间与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共同商讨处理方案,在两天内迅速完成了多方协商,拿出了一套让当事人满意的调解方案。

  据了解,对此类纠纷,当地法院已与公安、旅游、司法、交通运政、保险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妥善处理案件,打造“便民、高效、有效、低成本”的涉旅纠纷维权新渠道。

  “以法治护航游客之旅,是我们应尽之责。”谈起西双版纳的文旅发展,景洪法院干警与有荣焉。2023年,西双版纳共接待游客6209.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976.1亿元。随着人流量的增加,旅游纠纷也日渐增加。西双版纳两级法院抓住地方产业特点和旅游特色资源,结合人流量大、景区多、人员流速快等旅游业态特点,以“提速纠纷解决、保障游客体验感、降低解纷成本”为目标,建立符合旅游纠纷特点的“三定、四就、一重、两免”审判工作机制,打通涉旅案件高效化解的“快车道”,推进旅游巡回法庭、国门诉讼服务站建设,不断探索“旅游+法治”融合发展新路径,实现依法治“旅”。

  在深化诉源治理方面,西双版纳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综治格局,做实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的工作格局,并与金融、道路交通、劳动、司法等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西双版纳两级法院发挥社会组织行业调解的专业、高效优势,搭建“法院+工会”“法院+工商联”等调解平台,将调解工作贯彻到诉前、诉中、庭前、庭审、庭后和执行环节。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全州81个基层治理单位、29个调解组织和107名调解员入驻平台。建立法官工作室及第三方调解工作室,培养、配备少数民族双语法官,不断延伸司法服务供应链,推动形成“法官下基层、多方齐协作、就地解纠纷、矛盾不上交”的诉源治理新局面。

  善意执行 以人为本体现司法温度

  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不仅需要雷霆手段,更需要“化雨春风”。

  在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查某态度坚决:“我自己和家人都是低保户,哪里来这么多钱给别人?”

  案件的起因要追溯至2019年12月,查某与何某到水库电鱼,何某不幸触电身亡。经法院审理,判决查某赔偿何某家属47万元。

  “不动产、车辆、银行、证券、股权等都查询了,但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任何财产。”案件承办人在与被执行人的约谈中发现,被执行人家庭经济状况确实困难,其本人和配偶都是当地低保户成员,家中主要靠微薄的采茶收入维持生计。被执行人一再表示:“我实在承担不了如此巨额的赔偿款。”再看申请执行人一家,因为失去了支柱,家中生活同样艰难。

  “这件执行案件的难办之处,不在于被执行人的强硬态度,而在于如何在这两难的矛盾中平衡法理与情理,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接下来的日子里,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并提供三套方案供双方参考。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10万元现金,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赔偿款的追偿。

  西双版纳两级法院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力求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完善诉讼保全制度,进一步加强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力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以最大限度消除执行工作障碍。推行“立案+执行”模式,积极向当事人释明保全的必要性,并引导原告及时提供财产线索,申请财产保全,实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

  探索构建内部“执行建议”“审执会商”制度,推动解决审判前端存在的问题。建立判后督促履行制度,实行“谁办理、谁审理、谁负责”督促履行机制。建立风险告知和提示制度,将诉讼、执行风险特别是“执行不能”风险的告知贯穿于立案、审判全过程。提升裁判文书特别是调解书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推进完善调解执行一体化考核机制,将调解案件结案情况与执行情况捆绑考核,对调解中、调解后当事人主动履行的案件加大考核权重,促使审判法官在调解时充分考虑后续的执行问题。

  “调解书中各方的责任比例应更符合债务人的真实履行能力,使调解书更能及时履行或者更有履行把握,以促进矛盾纠纷在调解阶段就得到实质性化解。”西双版纳中院干警介绍。

  据了解,下一步,西双版纳两级法院将认真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党建引领,走群众路线,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继续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需求,善于能动履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优良法治环境,为建设法治云南、平安版纳提供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