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路边购物被骗金手镯 三被告人均获刑
2024-03-15 14:28: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玥雯
 

  “我这奇亚籽可是纯野生的,跟超市那种几块钱一斤的完全不一样,能降血压、血糖,吃上十天半个月准保见效……”家住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的86岁刘大妈晚饭后散步时,被忽悠着购买了上万元的物品,自己价值万元的金手镯被人骗走。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

  任某与张某、王某三人经预谋,由王某推着小推车在上街区某小路以卖奇亚籽(由任某提前在网上以18元每斤的价格购买)为“诱饵”,向过往路人介绍所谓“养生奇亚籽”。当刘大妈上前询问时,张某、任某当“托”,假装购买奇亚籽,还与王某一起谎称奇亚籽能治疗高血压、糖尿病。最终,刘大妈以每斤150元的价格购买大量奇亚籽。因当时刘大妈未带够钱,在三人花言巧语下,便以自己的金手镯(价值16400元)充当货款给了王某。

  当日,任某、张某在巩义市某金店销赃时,被上街区民警抓获,被骗黄金手镯被及时追回,并发还给刘大妈。

  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某、张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三被告以老年人为犯罪对象,应当从重处罚。任某、张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任某、张某、王某系共同犯罪。任某、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王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结合三被告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判决三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十个月到一年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五千到一万元不同的罚金。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注重养生和保健,而诱导和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本案中,三名被告人通过虚构身份、夸大疗效、低进高出的方式,诱导和欺骗老年人购买所谓“养生奇亚籽”,侵害了刘大妈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区分每名被告人的身份及作用后,依法认定主犯、从犯,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遏制养老诈骗犯罪,打击整治是关键,加强防范也必不可少。老年人因社会交往少,精神空虚,极易落入骗子的情感陷阱,导致涉老年人诈骗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因此,家庭和子女应时常关心关注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心理状态,充分发挥社会治理与家庭帮扶合力,帮助老年人远离诈骗套路,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