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山海关区法院:邻里纠纷无小事 善意执行解心结
2024-03-13 16:39: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波
 

  俗话说:“邻居好,赛金宝。”邻里之间本应互相帮助、互谅互让,共同营造安定和睦的邻里关系,然而现实中,邻里间产生矛盾甚至对簿公堂的现象却时有发生。3月12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顺利执行完毕一起邻里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使一度剑拔弩张的邻里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张某某和王某系邻里关系,张某某为居住方便,擅自在住宅楼下房旁加盖杂屋,杂屋墙体、屋面瓦与王某的下房窗户相连,致使王某的下房长期不能通风、采光,导致墙体出现裂痕、下房内发霉、潮湿。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诉至山海关法院,要求张某某停止侵害,拆除违法建筑物。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某限期内撤除建在王某下房外的杂屋。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一直未履行,王某遂于2024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纪相仿且系多年邻里关系,执行干警耐心进行劝导,通过明法理、释情理、讲道理,让其懂得邻里之间的矛盾谁胜谁负并不重要,而是要考虑双方今后的长期相处,遇事要多包容、多商量,共同解决问题,同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耐心的沟通和释法明理下,最终张某某同意将杂屋拆除,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张某某、王某一起成功将杂屋全部清除,双方对执行结果均表示满意,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七天,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和睦关系。群众利益无小事,涉民生执行案件不仅关系到普通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更关系到社会大环境的和谐稳定。下一步,山海关法院将继续坚持文明善意执行理念,做有温度的执行,多措并举,以实际行动彰显山海关法院对于涉民生执行案件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坚定决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