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钟山:法官善意文明执行 被执行人主动履义务
2024-03-13 15:46:15
 

  中国法院网讯(韦棣斌)“感谢法官的善意文明执行,让我及时为儿子治病!”近日,一位被执行人拿着执行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人民法院,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道。

  2023年8月3日,廖某与潘某经钟山法院调解离婚,分家析产后,潘某需补偿廖某75000元,双方约定该笔补偿金由潘某分三期支付给廖某。潘某在支付一期后,未按时支付第二期的20000元。12月5日,廖某向钟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联系上潘某,潘某于当月18日到法院积极履行义务,将第二期的补偿金支付给廖某。然而,第三期期限到后,潘某仍未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廖某再次向钟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立即冻结潘某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潘某主动联系法官,请求先帮其解冻银行卡。

  原来,潘某短期内已向廖某支付40000元,在约定期限内没有足够的钱向廖某支付第三期补偿金,而双方婚生小孩小潘目前正躺在某医院等着做手术,卡里仅存的几万元也是借来急需缴纳的医疗费用,所以请求法官尽快帮他解冻银行卡,以便医院及时给小潘做手术。

  得知原因后,执行法官立刻对潘某所说的情况进行核实,确定潘某所言非虚,考虑到人命关天,结合潘某履行前两期的良好态度,及时为其解冻银行卡,让小潘的手术得以顺利进行。

  一个月后,潘某找到执行法官,提出主动履行补偿金。虽然为小潘做手术花费近十万元,但是为了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尽快履行义务,最终潘某又向亲朋好友借足35000元,向廖某支付第三期补偿金。至此,潘某向廖某支付完所有补偿金。潘某非常认可法官的善意文明执行,执行法官也对潘某的信守承诺点赞!

  近年来,钟山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深化“谋快巧惠”工作法,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活封”“换封”等方式,促进双赢多赢共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