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潢川县驻郑州流动党员党工委书记黄久生——
坚决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2024-03-11 14:23: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 航 刘熠博
 

  “我在履职过程中,特别关注法院的执行工作。”3月10日,黄久生在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

  谈起执行工作的重要性,黄久生感触很深:“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体现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时候判决赢了,不一定能执行到位。”在他看来,执行工作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也关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能否实现。

  黄久生了解到,2023年以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豫法阳光”公众号上公开全省法院执行局局长的电话,同时打造“豫剑执行”品牌,多次开展“强制腾房”“小标的额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坚决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行质效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较高。

  “我曾多次观摩河南法院现场执行,真切感受到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无私奉献的精神。”黄久生表示,无论天寒地坼还是烈日炎炎,执行干警起早贪黑、无所畏惧、步履不停,这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

  当前,法院针对不同案情,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对于有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责令督促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义务。对于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同时,黄久生也发现,确实存在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从而导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尽管这些案件属于特例,但如果不解释清楚,当事人就会有怨言,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评价。”黄久生建议,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宣传如何增强执行威慑和提升执行成效的同时,向公众说清楚有些案子确实存在“执行不能”的情况,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让社会公众理性看待法院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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