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邢界红、孙建国、李承霞、罗春梅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加强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 守护好“祖国的明天”
2024-03-11 09:32: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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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北京市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高”工作报告。图为会议现场。本报记者 姜佩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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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界红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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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国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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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霞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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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春梅代表


  1984年,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年法庭在上海长宁诞生。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托民事审判第一庭建立未成年人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多年来,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这项工作也是全国人大代表们一直以来十分关注的。在闭会期间的履职中,在此次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许多代表都对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出了真知灼见。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向未成年人伸手作恶必重判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审结案件4.1万件6.1万人,同比增长28.5%”。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5月23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倪笃群、王小山、孙保昌依法执行死刑。舆论反响强烈、正面、积极。

  “法律和伦理的底线不容挑战,这些案件的审理有力震慑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在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后,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邢界红表示,这彰显了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织密制度规范的保护网。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

  邢界红认为,这些司法文件的发布,对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水平、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力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邢界红建议,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民法院应加大力度打击利用网络技术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强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构建未成年人权益网络司法保护体系。

  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协同发力

  202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带头示范,以北京二中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师生家长讲授法治第一课。

  “我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了解到,全国共有3.7万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学生讲授法治课。”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副局长孙建国说,应持续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示范、指导、引导作用,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增强学生遵守法律、敬畏法律的意识,提高学生辨别是非和抵御外界不良影响的能力。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任务重、工作链条长。”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承霞表示,应加强各方面的联动合作。

  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全国妇女联合会发布《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发出家庭教育令等方式,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为强化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家长“依法带娃”,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专题的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结合少年审判工作经验提示广大父母,每个孩子都是需要被尊重的独立个体,他们享有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基本民事权利。

  “应进一步营造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李承霞建议,要深入推进法治宣传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专业优势,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领域开展以案说法工作,以鲜活的事例教育警示未成年人。

  邢界红还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专门提到了有关引领校园保护的内容。学生在校内“抽凳子”玩闹受伤,法院判决“闯祸”的孩子家长担责。“这个案例传达出,孩子虽然在学校,但孩子的行为家长也有责任,校园安全需要学校、家长的共同守护。”邢界红说。

  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全方位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托民事审判第一庭建立未成年人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融合贯通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审判职能,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多年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但不纵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适用缓刑7690人,同比增长63.8%,持续做好回访帮教,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工作。

  未成年人审判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孙建国表示,通过心理疏导、犯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等一系列适合未成年人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能感受到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

  “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保护和司法保护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提出,涉及不良行为或涉嫌违法犯罪的罪错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的特殊群体,更需要落实好特殊的学校保护、司法保护,进行专门的教育矫治。

  为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罗春梅建议注重专门学校建设,加强相关立法保障,规范入学程序,明确管理体制,同时建立“离校”评估机制和跟踪监管机制,通过社区劳动、就业安置、帮教小组观护以及家庭教育指导等措施,引导和促进失足未成年人逐步适应并重新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