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中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推进构建诉源治理大格局
2024-02-02 14:07:37 | 来源:拉巴次仁 | 作者:拉巴次仁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坚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对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在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出台一系列实施意见,凝聚法治力量,助力社会综合治理,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日喀则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强化诉讼与仲裁衔接,共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公平、公正、高效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构建高质量的营商环境,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该《意见》在引导仲裁参与纠纷解决、建立相互沟通协调机制、规范仲裁程序、加大仲裁宣传力度、完善司法监督配合机制和建立完善交流研讨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规范诉访对接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涉诉信访程序和秩序,做好诉访分离工作,提升涉诉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法治化水平,联合市信访局制定《关于规范诉访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涉法涉诉信访的办理程序,将信访法治化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信访人的诉讼权利和申诉权利,实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畅通纠纷解决渠道

  联合市司法局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诉讼的衔接配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制定《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从案件范围、案件分流、案件登记、信息录入与归档、期限时效、工作保障等方面,对诉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及工作流程作出明确的要求。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诉源治理任重道远。下一步,该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诉源治理工作抓的更紧、更细、更实。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进一步畅通纠纷解决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为平安日喀则、法治日喀则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