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中院:化解行政争议 实现三方共赢
2024-01-28 09:03: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果 魏佳星
“感谢法院一次又一次的耐心调解,帮我们解决了这起长达7年的纠纷。” 近日,某镇政府、某公司来到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将写有“依法调解促和谐 排忧解难暖民心”“用真诚调解促和 为企业保驾护航”的牌匾送到行政审判法官手中,对法官热心、负责、细致的工作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行政争议案件。2011年12月,某镇政府所在地区的县政府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与某公司签订投资合同书。2015年6月,某镇政府等就某公司开采石灰石矿使用土地补偿等事项与某村两小组签订补偿协议。后某村两小组认为补偿协议侵犯了其权益、补偿标准过低,遂起诉至法院。
案涉纠纷已长达数年,各方矛盾突出,且该案涉及两组数十户村民,如何处理好此案,让村民、企业、政府三方共赢,成为行政审判合议庭审理案件时思量的重点。合议庭始终坚持以依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在认真研究案情,多次组织讨论,全面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两次来到案涉土地现场走访,并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为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调解。经过14次“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最终促成各方就土地补偿费用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
永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朱海平表示:“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永州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最终让长达7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实现了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永州法院始终将行政审判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放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上,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着力构建府院联动诉源治理解纷机制,做到诉前引导、诉中协调、判后答疑,大量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近3年来,永州两级法院行政案件调解、撤诉达600余件。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