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柳北区法院:“多元调解+司法确认” 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2024-01-26 09:02: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丽婷 邓俊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坚定不移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扎实落实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321”工作法、“三官一律”下基层工作,激发多元解纷新动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跑出了司法为民“加速度”,有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近日,柳北区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遇到困难,遂向柳北法院求助:希望柳北法院能到场进行指导并参与调解。柳北法院为尽快促成该纠纷解决,第一时间启动诉调对接机制,立即联系司法所、柳北区多元解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联动调解,并指派法官到现场进行指导。在调解现场,法官对该纠纷调解程序的适用、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当事人身份材料及证据材料的收集等进行现场指导说明,对案件的相关的租金计算时间、主张违约金、物业费及律师费的依据进行释法说理。同时,法官引导当事人规范诉求,积极沟通解决纠纷。最后在法院、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方近两个小时的沟通协调下,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

  为最大程度维护各方权利,在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调解协议等材料进行审查,法官现场对生效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详细告知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便赋予了法律强制执行力及如不按期履行的后果。借此机会,法院工作人员也向到场学习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其他调解员进行了培训指导,详细讲解司法确认需要准备材料、适用范围及申请时间等,让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今后遇到类似的情况时能更有效的解决纠纷,让矛盾尽量化解在基层。

  “我们的这个纠纷,居然不用立案,不用跑腿,甚至不用交钱,法院工作人员还亲自上门来帮我们办理,真是为老百姓省时省力!”在社区调解室内,当事人连连感叹。

  柳北法院“送法上门”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一次生动的能动司法实践,是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的体现。这种以“联动调解+现场确认”的化解纠纷模式,在高效解决纠纷、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同时,也为人民法院抓实“公正与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持。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