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A公交运输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名下的公交线路经营权进行拍卖,竞拍人以83万元/年的最高价格竞拍成交,该案的成功实践即为三十多个债权人带来获偿债权的希望,又为法院探索经营权的处置积累宝贵经验,也确保公交线路经营权平稳有序,切实保障居民便利出行。
基本案情
据悉,被执行人A公司是一个公交运输公司,涉及三十多个执行案,共涉案款一千多万元,从法院判决到执行,三十多个债权人未曾获得被执行人的主动清偿,债权人中不乏家庭经济困难、年老体弱者,他们急需执行回款改善当前经济、生活囧境。为及时兑现三十多个债权人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对该公司名下所有的财产包括金融机构、房产、土地、车辆、工商登记等进行调查,发现其名下运行的公交车均系案外人挂靠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一方面面对各债权人对法院执行的强烈期盼,另一方面面对被执行人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现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再次对整个案情进行认真梳理、细致分析,在调查所得财产材料中发现该公司从事道路运输公司行业,其运营资质属于特许。对于特许经营权有财产价值,执法法官对该公司特许经营权进行处置变现。
对特许经营权如何处置变现?竞买人资格如何审查?摆在执行法官面前又一难题。为了高效处置该经营权,执行法官在借鉴其他先进地区做法以及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并征得所有债权人及被执行人一致意见,决定采用传统现场拍卖方式拍卖该公司经营权,并且严格审查竞拍人资质,通过竞价方式由出价最高者获得承包权,承包期限为五年,租金为一年一付,履约保证金为一年期的承包金。执行法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集所有意向竞价者到法院现场公开竞价,最终以承包金83万元的最高价竞价成交,竞价人于竞价成交7日后将承包金83万元及履约保证金83万元汇入法院账户,现该院已对上述案款进行了分配,不久后,债权人就可以领取到执行案款。
该院在处置公交线路经营权中,听取了债权人及被执行人的意见,采用了传统的现场竞价方式,从第一次召开债权人会议到竞价成交,耗时仅48天,减少了网络司法拍卖中的评估等环节,加速执行回款,确保公交线路经营的平稳有序,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