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清:不给老人赡养费 释法明理促执行
2024-01-23 16:08:14
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 刘明文)“我们是临清法院的执行人员,今天给您送赡养费来啦。”近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让年逾八旬的申请执行人赵某顺利拿到了赡养费,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图为该院执行干警为老年当事人送赡养费的情景。
八旬老人赵某与老伴育有三女一子,老伴已去世多年,儿子身患残疾,生活困难,赵某现随儿子生活。因三个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赵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三个女儿支付赡养费等。判决生效后,三个女儿依旧不愿主动向老人支付赡养费,老人甚是寒心,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老人赡养问题事关民生,案件于2024年1月5日立案执行。该院执行干警李玉鹏考虑到赡养纠纷执行案件的特殊性,认为不能简单地强硬执行,而应尽最大可能修复亲情,切实保障老人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安享晚年。于是,执行干警积极且耐心地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在情理方面用“乌鸦反哺”“寸草春晖”等典故对老人的女儿加以开导;同时通过释明法律,告知其不赡养父母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高效执行赡养费,老有所养暖人心。在该院执行干警的耐心工作和不懈努力下,赵某的三个女儿将执行案款送至法院,并书面承诺以后会每月按时将赡养费存入母亲的银行账户。考虑到老人身体不便等多方面原因,执行干警驱车来到申请人赵某家中,并将赡养费交到赵某手中。对此,老人赵某终于露出欣慰的笑容,连连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该院执行局局长柏勇表示,下一步,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展“砺剑临清”执行行动,加大涉老年人权益案件执行力度,保障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将每一笔执行案款都实实在在交到胜诉当事人手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