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纠纷 温情调解促案结
2024-01-23 15:25: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军立 刘晓辉
 

  1月20日,河北省高邑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过特邀调解员李国勤耐心细致的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6月25日,被告赵某驾驶小型轿车沿339国道自东向西行驶至西塔影道口处时,不慎与自南向北横穿公路的原告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住院。本次事故经高邑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原被告双方负同等责任。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发生纠纷,李某遂将赵某及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诉至高邑法院。

  案件办理过程中,特邀调解员李国勤认真了解案件的详情,耐心与原告李某和被告赵某及被告某保险公司负责人沟通,抓住各方争议的矛盾焦点,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协调劝导,帮助他们分析利弊得失,有的放矢开展工作。为使调解结果既合乎情理又符合法律,李国勤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对涉及赔偿的事项一一斟酌比对,列出详单。特别是对上下限差距较大的浮动标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综合考量、公平测算,通过换位思考、入情入理的耐心引导和说服教育,最终使当事各方互相做出让步,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某保险公司支付原告李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4.1万余元。

  当事各方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被告某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高邑法院特邀调解员工作认真细致,专业周到,整个调解过程入情入理,令人心服口服,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温暖和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