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办证为名诈骗 男子获刑四年六个月
2024-01-23 15:26: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时俊亚 张长明
学历是工作的“敲门砖”,如果有专业的证书“加持”则会给就业增加更大的机会。然而,有些人为图一时之便,想要花钱“走捷径”取得资格证件,被不法分子瞄准了“商机”,从而实施诈骗。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办理教师资格证等为由的诈骗案件,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多人钱款达172129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19年10月左右,被告人郭某由于收入低,便想通过在网上发布广告以帮他人办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会计证等资格证书为名去诈骗他人钱财。郭某通过小红书、QQ、抖音等平台发布虚假广告,在被诈骗对象和其取得联系后,郭某便以缴纳培训费、报名费和定金等名义骗取被害人钱财。郭某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当被害人催问是否办成时,还让其女朋友李某(另案处理)帮助P图,将教资认定审核页面P改为认定通过。截至2023年6月份,郭某先后骗取38人财物共计172129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郭某在案发后,经电话通知自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郭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综上,依法判决被告人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法官提醒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学习考证没有捷径可走。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务必从官方渠道获取报考信息,并通过正规流程考取。切不可被一些小广告迷惑,心存侥幸、弄虚作假,让骗子有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