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工伤赔偿引争议 高效执行暖民心
2024-01-23 15:20:53
 

  中国法院网讯(邓群生)“法官,没想到我人在外地,不仅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快速立案,还用不到一周时间就把我的款项执行到位了,太感谢了!”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工伤保险争议案件,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申请人杨某的称赞。

  2021年3月,杨某在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承建的漳州某工程工地上作业时,使用圆盘手电锯切割模板不慎割到右大腿受伤,当即送往漳州某医院治疗,2022年2月被认定为工伤。因工伤待遇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杨某申请劳动仲裁。经裁决,某置业公司需向杨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8439.86元。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未主动履行。因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住所地在三明市区,遂需要到三明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杨某人身在漳州,且因工伤行动不便,三明中院执行服务中心接受杨某咨询后告知其邮寄立案所需的材料。

  因该案是涉民生案件,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行措施,并迅速与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取得联系,向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负责人当即表示两天内会将执行款全部汇入法院账户,执行法官也第一时间将该笔执行款发放给申请人杨某。至此,该起工伤保险争议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民生案件无小事,三明中院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执结每一起民生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持续加强在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为司法工作注入温情力量。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