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精准回应需求 创造“宜商”环境
2024-01-15 09:29: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贺雪丽 许颖
 

上图:鄠邑区人民法院法官为葡萄种植户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下图: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前排左二)在陕西交通控股集团调研。

  陕西省西安市两级法院洞见市场冷暖、感知企业需求、精准推送服务,努力让国内外市场主体在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中大有可为。

  布局

  完善营商环境服务体系

  2023年7月初,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了一份特殊的“体检报告”。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对西安市2023年上半年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进行了“数字体检”,针对风险系数较高的商品房交易、医疗纠纷等领域给出防范建议。

  站在司法大数据的“肩膀”上,经济运行的肌理生动折射,社会治理的堵点一览无余。西安中院梳理司法运行现状,完善顶层设计,将法院工作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府院联动广泛覆盖。与西安市政府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将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39个政府部门纳入联席会议制度,多元共治、数据联通,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协作机制保障。

  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揽子举措,成立“金融纠纷专业化合议庭”,征集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从金融审判、民营经济等重点领域着手,大胆探索、有序推进,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

  主要任务挂图作战。发布《扎实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行动方案》,将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指标、办理破产指标等主要任务逐项分解,实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管理,并以“红黄绿”灯警示制度强化指引督导,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孵化

  破解科创企业“成长烦恼”

  解决光伏行业“卡脖子”材料难题、突破3D打印医疗技术、打造电子信息实验平台标杆……

  在西安市鄠邑区,国家级企业孵化器——西安西户科技企业孵化器正逐步构建起“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园区”创新体系,为“西安智造”增添发展动能。

  与科技企业一起孵化的,还有配套的法律服务。

  “我们提出‘法律孵化’思路,梳理不同企业的司法需求,围绕平台建设、产学研对接、成果转化等,为企业定制精细化法律服务。同时,在孵化器中设立共享法庭,以一根网、一块屏为标准设置,集成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上保全系统等多平台,为科创企业就地提供法律服务”。鄠邑区人民法院院长董刚介绍。

  “在我们中小企业中,很多初创团队只有三五个人,没有条件去专门设置法务岗位。法院开设了云课堂普法服务,小到合同起草,大到股权调整,跟随企业的发展步伐为我们提供定制的普法服务,给我们讲得明明白白。”某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说。

  提效

  公平正义的脚步再快一点

  营商环境提升的过程,是除障碍、去繁琐,为市场主体添活力的蜕变。

  “二审网上立案,主打一个快,效率很高!”

  2023年7月5日,一名体验过西安中院二审网上立案的律师在他的微博中发出感慨。

  2023年1月1日,全国第二批民事、行政二审网上立案试点工作展开,陕西法院为试点法院之一。占据全省案件量将近一半的西安法院深感责任重大。

  从当事人手机上的服务小程序、到法院内网的审管系统……众多终端之间如何互联?一二审之间如何衔接?成为关键命题。

  西安中院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同打造实时更新的需求清单,以“清单管理+排期作战+运维优化”全周期管理,在4个月内解决了21项系统需求,上线14项新功能并持续迭代,围绕线上线下双轨制等掣肘问题,将系统改造成了适配二审线上全流程的“直通车”。

  截至目前,西安中院二审网上立案数占全省二审网上立案数的96.8%,实现了当事人掌上一键可查。西安中院二审网上立案从“试点”转化成了“亮点”,被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在《人民法院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工作月报》上点名表扬,并在全国法院推广。

  保护

  没有“股民”只有“股东”

  “我只有几万元钱的股票,也不会维权,但看到法庭上给投资者保护机构专门设了席位,心里就有底气了,感觉法院把我们小股民与大股东同样对待!”一名股票投资者表示。

  2022年,西安中院审理了毛某等人与某制药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案件属于涉众型疑难复杂案件,由该院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担任审判长审理。

  庭审中,赵雷准确归纳了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损失核定等焦点问题,组织双方充分辩论,并在前期该系列案件示范判决的基础上,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并当庭给付了赔偿款。

  与以往庭审现场不同的是,在远程庭审屏幕中,特别增设了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专门席位,在网线另一端的上海,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出庭支持投资者诉讼,并选派公益律师作为中小投资者代理人,参与诉讼及案件调解。

  “同时,为了体现‘追首恶’原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直接责任人被列为被告,这有利于精准打击违法行为主体,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水平。” 赵雷介绍。

  目前,该批296件案件全部以和解撤诉方式化解,赔付金额1100万余元,充分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对推动类似案件源头化解、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司法样本。

  蝶变

  一破一立间的重生

  一个个拔地而起的楼栋,本应明亮壮观,但项目中途搁浅,建筑物裸露着灰蒙蒙的水泥外墙,显得空洞而冷清。

  某实业公司开发的一商住楼项目,自2012年开始项目停工烂尾,近200户业主交了房款,却无法喜提新房。该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这是西安首例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

  房地产企业往往体量巨大,犹如一棵棵参天大树,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民商事主体繁多,其破产重整关系到债权人、施工单位、购房群众、企业职工等诸多主体利益。

  如何多方兼顾,处理好相关利益平衡?法官、破产庭负责人程冬陷入了沉思。

  最终,经过多方努力,引入第三方公司提供公益债权资金及专业管理,债权100%清偿,公司开始正常运转,楼盘的后续建设资金也已到位,这棵地产企业的大树终于抽枝发芽,重新焕发生机。

  破中有立,企业获得了新生,案件终于顺利审结,但程冬依旧在为其它的重整企业奔走忙碌。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