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山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通过府院联动,诉前一举化解128名群众办理产权证的烦心事——
能动司法多一步 成讼纠纷少百件
2024-01-09 09:23: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胡厚进
 

  “法官,我们拿到房产证了,焦虑了这么长时间的事情总算解决了,感谢你们真正把我们老百姓的事情放心里,想尽办法帮我们解决问题。”近日,某小区房屋买卖合同系列纠纷案的诉讼代表李某领到房屋产权证书后,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法官,真诚地表达谢意。

  急难愁盼,百余业主迫切办证

  2023年6月,李某、蒋某将安徽某置业公司诉至霍山法院,要求安徽某置业公司履行办证义务,并支付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违约金4.5万余元。

  法官了解到,李某、蒋某于2018年11月从安徽某置业公司开发的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房款。置业公司于2020年4月交付了房屋。房屋交付时,按照交易惯例,李某、蒋某委托置业公司代为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提交授权手续、身份信息等材料,置业公司代收了原告办理产权证所需的相关费用。但3年过去,置业公司一直未为原告办理不动产权证。原告不断到公司询问、催促,都无果,只能诉至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房子都住了3年了,新房快成旧房了,房产证还没办好,影响我们再次出售。据说置业公司把预收的办证费用都挪用了,请法院为我们主持公道。”立案时,原告蒋某焦急地向法官诉说。

  无独有偶,次日,跟李某、蒋某一样情况的4个购房户诉至法院,诉求大致相同,情绪一个比一个激动。短短几天,有这么多购房户来起诉。

  为稳定大家的情绪,立案法官建议大家先进行诉前调解,免去很多程序性时间限制,让法官第一时间组织调解,如调解不成,立即转诉讼立案。各原告均表示同意。

  案件被随机分到了该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手中。看到立案系统标注为系列案件,法官们第一时间在一起会商。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大家判断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引起的纠纷一般都不会是个案,应该会有大批量的案件来诉。

  果不其然,经询问当事人,得知该小区面临同样情况的业主多达100多户。那些业主都在观望等待,随时准备起诉。

  “‘办证难’问题,是群众牵肠挂肚、天天有感的事情,是民生大事,而且又是涉众性纠纷,必须想方设法妥善化解。对那些还没起诉的购房户,一定要把工作做在前,一并解决,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外。”霍山法院院长李义发得知案情后迅速提出要求。

  峰回路转,棘手问题找到突破口

  为方便业主统一表达诉求,法官组织业主选出诉讼代表。

  “我们的主要诉求就是尽快拿到房产证,如果置业公司还有经济能力,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违约金我们都可以先让一步,以后再主张。”业主代表表示。

  “我们并不是不愿意给业主办证,实在是公司财务状况不断恶化,公司濒临破产。要将这100多户房产证办下来,需要200多万元费用,目前没办法筹到这么多钱,别人欠我们的钱也没给。”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万般无奈地向法官解释道。

  “别人欠你们钱?你们诉讼了吗?具体什么情况?”听了杨某的陈述,法官敏锐地捕捉到有用的信息,置业公司可能还存在债权,遂立即在案件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置业公司确有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正在该院审理。通过与该案承办法官沟通得知,双方权利义务均有合同明确约定,置业公司作为原告,其诉讼请求大部分将会得到支持,意味着其将会有190余万元的案款到账。

  峰回路转,让原本一筹莫展的案件有了突破口。

  杨某表示:“如果顺利拿到案款,我愿意将案款全部用于支付办证费用。公司之所以没申请破产,仍然存续,也就是想把购房户的产权证办下来。”

  为及时落实办证费用,法院内部加强联动,沟通协作。承办合同纠纷案的法官快速审结案件,并在宣判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做实做细判后答疑工作。经释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不再上诉。判决一生效,被告立即主动履行给付义务。

  府院联动,助力权益快速兑现

  有了案款,怎样确保案款不被挪作他用,全部用于办证,成为考验法官的另一个难题。

  为确保办证问题顺利落地,承办法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与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接,通报案件情况,了解案涉小区项目施工许可、预售许可、合同备案、初始登记等情况,寻求职能部门支持,共同解决办证问题。

  县住建局在得知案件情况后,与法院召开座谈会,互通信息,共同商讨推进方案。

  “这个小区未办证问题我们已经关注到了,如果再不妥善处理,很可能衍生成集体访事件。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能够从大局出发,主动与我们互通信息,共同想办法解决这100多户业主办证问题,我们很是感激。”霍山县住建局局长何林首先表达了感谢。

  “之前有业主来我们部门反映过办证问题,只是企业没有资金,我们也没办法帮忙解决。现在有了办证费用,办证问题就迎刃而解了。”霍山县住房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称。

  据了解,涉案小区因涉及集资房后转商品房开发,小区购房户情况比较复杂,部分业主已经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会上,经协商确定,首先由住建局负责对未办证的100多户具体情况进行梳理登记,对是否支付全部房款、开发商是否代收了办证费用等情况予以区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对于承办法官提出的如何确保190余万元案款用于办证费用这一顾虑,霍山县住建局给出建议:由该局与置业公司、银行三方共同设立监管账户,专门保障办证费用。在置业公司领取案款时,要求其将领款账户确定为指定的监管账户,保证办证费用落实。

  各项工作都按照既定程序在逐步推进。资金到位之后,住建部门按照梳理的业主情况分批次进行办证,发现共有128户未办理产权证。

  截至2023年12月上旬,已有50户业主顺利拿到产权证,另有20户正在办理中,12月底办理完毕,剩余58户将于2024年1月底前办理完毕。

  起诉到法院的几户业主率先拿到产权证后,向法院提交了撤回诉前调解的申请。

  128户业主办理产权证的问题解决了,128个纠纷全部化解在诉讼之外。

  “一直以来,霍山县的‘万人成讼率’一直处全市最低值。在抓诉源治理工作上,霍山法院不是作为‘选择题’,而是作为‘必修课’,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坚持能动司法,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幅,实现‘少讼’乃至‘无讼’的基层治理良性格局。”李义发表示。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