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代办工程师证为由骗取钱财 获刑十一个月
2024-01-03 10:25:24
中国法院网讯(吴凯 甘兆扬)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以代办工程师证为由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案,判处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邵某原系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1年3月份至7月份,邵某利用其在公司从事培训工作的便利条件,谎称可以帮助他人代办工程师证,骗得被害人黄某的信任。随后,黄某委托邵某代办6本工程师证件,为此先后向邵某转账合计5.4万元。
经查明,邵某原所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工程师证不收取费用。案发后,被告人邵某于2023年6月6日经公安机关通知到案。归案后,邵某如实供述了其罪行,并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邵某退赔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邵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院根据被告人邵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退赔情况等量刑情节综合评判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邵某服判,该判决目前已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