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校尉”盗出牢狱之灾 四被告人获刑并处罚金
2023-12-29 15:03: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玉兰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案,4名“摸金校尉”先后4次对辖区古墓葬进行盗掘,被分别判处十二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2022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吾某伙同马某、胡某、阿某持铁铲等工具,分别在高昌区某村及某社区一度假村院内,盗掘古墓葬共计四座,从其中一座古墓中盗掘出陶土文物17件(三色仰莲纹彩绘陶盆1件、彩绘小灰陶碗6件、彩绘大灰陶3件、彩绘灰陶罐4件、石灯2件、彩绘陶盆1件),从另一座古墓中盗掘出三足刻花纹陶盆1件。由于马某等人的非法盗掘,导致四座古墓葬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坏。以上涉案文物均已被追回,依法扣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吾某等4人无视法律,挖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的古墓葬的行为,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被告人吾某参与四次古墓葬盗掘,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胡吉艾某参与三次古墓葬盗掘,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马某参与两次古墓葬盗掘,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阿某参与一次古墓葬盗掘,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
法官提醒
古墓葬和文物作为历史的物质遗存,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受法律保护。法官在此提醒大家,效仿“摸金校尉”以身试法,想要通过盗掘古墓葬“一夜暴富”,就是在给自己“挖坟墓”,对文物遗产切勿动歪心思。同时,见到疑似盗墓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及时报警,以实际行动保护文物古迹。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