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庆市宜秀区水利局水利工程所所长程世峰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2023-12-21 14:17: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何燕
12月18日,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对原安庆市宜秀区水利局水利工程所所长程世峰受贿案,作出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程世峰在担任宜秀区水利局水利工程所所长、宜秀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程世峰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相关水利工程招投标方面提供关照,伙同他人以"设计劳务费"名义,收取请托人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34.4547万元,程世峰个人分得16.854万元。
2017年至2019年,程世峰在任职期间,接受他人请托,为请托人在承接监理业务方面提供关照,收受请托人贿送的人民币10.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世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8万元;个人及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4.9547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受贿数额共计人民币52.954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中34.4547万元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程世峰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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