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3-12-13 09:03: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符向军 陈青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旨在回应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统一裁判规则,引导生产经营者合法生产经营、消费者理性维权,促进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老百姓的幸福生活离不开食品安全的保驾护航。近年来,随着各部门对食品安全领域的整治规范,食品市场得到了良性发展,但市场乱象仍时有发生。一边是不法生产经营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食品、销售未标明生产日期、生产标准代号等基本信息的预包装食品,以伪劣食品欺骗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另一边却是一些“职业打假人”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大量、连续购买,企图获得十倍赔偿、“一单暴富”;更有甚者,故意多次小额购买刚刚超过保质期一两天的食品,主张每次结算赔偿一千元,貌似依法维权,难逃投机取巧、敲诈勒索之嫌……

  这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生产经营者“小过担大责”的“双输”局面,严重危害了食品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健康发展。剖析原因,一方面是普通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日常所需食品数量少、金额小,很多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践行“再也不去那家店”的誓言,自认倒霉,以致一些不法商家变本加厉、肆意妄为;另一方面是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食品,“造假”引来“打假”、“售假”导致“买假”,依法维权与过度维权甚至敲诈勒索、非法牟利交杂不清,乱象纷呈;再一方面是法律的滞后性,现有法律法规存在空白,面对“知假买假”、恶意索赔等乱象,缺乏有效规制,加之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等,使得一些人有机可乘。

  食品安全事关“人间烟火气”,唯有从源头抓起、多措并举,才能营造积极健康的市场环境。

  守护食品安全要不断完善法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坚持客观标准,明确了“消费者”的范围,解答了“知假打假”的争议,发挥了司法裁判标尺作用,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现实意义,是人民法院面对新情况新问题,适应形势发展的与时俱进举措,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依法守护“舌尖上安全”的决心和担当。司法实践中要学习领会最高法典型案例精神,统一裁判标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作用,严格依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执法监管部门也要以此为据,精准识别购买者的消费行为是否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支持正常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抵制非法牟利的恶意索赔行为。

  守护食品安全要加大执法力度。执法监管部门应全流程发力,便利消费维权,畅通举报、执法、诉讼等绿色通道,让消费者维权“触手可及”。唯有职权部门积极作为、协同配合,真正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才能让违法生产经营者无法从违法行为中获利,消除“造假售假”的罪恶源头。

  守护食品安全要创新监管方式。要以新举措、新方法应对食品市场的新苗头新现象。要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打造群众投诉举报的绿色通道,建立奖励机制和保护措施,让守护食品安全成为人民群众的“举手之劳”。通过视频监控“云督查”、消费者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建立领导干部包保督查责任清单、构建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监管制度等方式,全方位监管食品安全。同时,也要建立“恶意索赔名单”,甄别屡次恶意投诉索赔的个人或组织,抵制牟利性打假行为,保护食品营商环境。

  守护食品安全还要全方位教育引导。从行业规范到法治宣传、学校教育、社区活动,全方位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法律作为后盾,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以诚信经营获得口碑;支持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规范打假行为,警醒职业打假者,非法牟利不可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健康、新鲜、安全的食品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面对食品领域不断涌现的新趋势、新挑战,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以“永远在路上”的心态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