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大力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聚焦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理念,主动重心前移、靠前服务,依托生态法官工作室、工作站和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联防联控司法服务,建立健全统一协调、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生态司法协作机制。
今年以来,源头治理成效显著,涉生态环境案件同比下降71.43%,实现从终端的事后惩治向前端的司法预防预警。
司法护源,倾力守护河湖生态
晋江法院驻市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统筹审判力量,5名生态审判庭干警分别被聘为晋江流域晋江段、九十九溪、普照溪、梧桐溪、缺塘溪河湖生态法官,为河长办及相关工作成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联动执法,做好风险预测,规范司法建议,打造“水当当”生态法官IP,开展联合普法,形成法院与河长办共同参与、内外联动、相互支撑的工作格局。
坚持系统治理,探索具有晋江特色的生态司法保护方案,制订“从业禁止”实施意见增强对脆弱、敏感的河湖生态的重点保护,将污染地点发生在晋江市四库一湖一渠饮用水源地的情形列入判处“从业禁止”的适用范围,布置建成金门供水水源生态司法保护法官工作室,服务金门供水工程和龙湖饮用水源保护,形成共建共治河湖及水源保护格局。
在陈埭民族中学设立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宣教基地”,生态司法教育实践体验馆获评“福建生态环境司法十个体验基地”。
聚焦修复,深度践行“两山”理念
与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共建“生态晋江”法官服务站,与林长办共建林业执法与司法协同保护工作站,明确法院与林长办在联动执法、多元化解、生态修复、履职保障、普法宣教等十个方面建立协同共治机制,与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联动,在矿山修复公园打造替代性生态修复基地。
将事后惩治转变为事前预防,总结审理污染环境案件共性问题,组织40余家单位召开“晋江重点排污单位司法预警”座谈会,发布泉州首份污染环境司法预警书,通报审结的首件“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入刑案,并在各工业园区设预警平台。
依托法官服务站点,开展增殖放流、保护生物多样性系列活动12场次,惠及群众超4500人次。探索“生态司法+执法+社矫三位一体衔接规则”“碳汇补偿+劳役代偿”机制,开展巡山护林,协调拟定“碳汇补偿”生态修复方案,在失火地开展护林管护、营林等劳役代偿工作,泉州首例“碳汇补偿+劳役代偿”环境公益诉讼案在法院判后协调工作下,取得良好生态修复成效和社会效果。
守正创新,协同保护文旅资源
依托晋江丰富多样的生态旅游资源、厚重久远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独具优势的侨乡旅游资源,主动靠前协同文旅及文保单位开展协同保护,司法助力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及全域生态文化旅游发展。
在晋江文保中心设立世界遗产保护法官工作室,与文旅局联合发布协同保护工作意见,主动对接草庵摩尼光佛造像、磁灶金交椅山窑址和安平桥三处世界遗产点及相关文保单位的司法需求,公布司法保护世界遗产典型指导案例,发挥司法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建立世界遗产协同保护长效机制。
将司法对文化和自然遗产司法保护的保护向前延伸,开展文物保护利用专题讲座,重点历史风貌建筑综合整治,文旅周边生态综合治理改善、水下文物保护、传统村落保护、非遗技术传承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打造“多层修复、立体保护”体系,为世界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提供强有力司法支持。
今后,晋江法院将继续探索“融”与“创”,促进做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协同治理”,进一步培树更加专业的审判团队、健全更加严密的保护体系、完善更加精细的司法举措,凝聚更加多元的保护合力,打造全链条生态司法保护的晋江司法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