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着力提升“前端”诉源治理能力,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切实在“家门口”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高品质的诉讼服务,实现法院工作与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精准对接和有效联动,辽宁省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工作,将法律咨询、法律支持、调解指导、司法确认、普法宣传等职能下沉村屯,从“坐堂办案”到“下沉服务”,进一步进行司法助力基层治理的探索。
11月30日以来,调兵山市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成立“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领导小组,由调兵山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包保5个镇街,带领全院46名法官和法官助理,深入调兵山市2个街道、3个镇的34个村、26个社区,开展集中揭牌启动仪式,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官”的工作格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把司法资源送到群众身边,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官”进乡村、社区活动中,包保法官们深入了解群众法治需求,积极排查群众矛盾纠纷,针对土地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劳务合同等多发案件,提供法律建议。
“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通过法官包联,主动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纠纷调解、法律宣传等司法服务,通过资源聚合,推动建立覆盖全部镇街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引导人民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包保法官助理马永修开展实行“一村一法官”工作模式后的首次进村(社区)的普法宣传活动,为调兵山市大明镇明东社区讲授《深入学习民法典 推进法治新进程》为题的党课,向大家介绍了民法典编纂工作历程、重大意义以及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规定,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工作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了基层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下一步,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将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平台,深入开展常态化法治进乡村活动,通过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以及普法宣传活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等方式,采取案例推送、线上调解、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灵活开展“一村一法官”实践活动,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群众释法析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真正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