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抓前端、治未病、解纷争,以诉源治理成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新提升,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
“法官+乡贤调解”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
“拖欠了六七年的工资,以为要不回来了,现在终于有盼头了。”
2014至2017年期间,王某某等18名农妇,利用农闲时间,到张某夫妻俩经营的木制品加工厂务工,双方约定按加工件数计算工资。2017年7月,因发生火灾该加工厂倒闭,导致18名农妇部分劳务工资无法支付。
2023年9月,清流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18名原告均为家庭妇女,个别农妇为身体残障人士,且被告身处异地,遂启用“法官+乡贤”调解模式,一边利用下班时间联合乡贤调解员深入村部,向原告方了解情况、收集意见,一边前往被告在永安市的住所进行沟通协调。经过乡贤调解员多次耐心、细致的疏导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申请进行了司法确认。
近年来,清流法院准确把握县域社会治理定位,依托“乡贤回归治理”工程,选聘7名乡贤担任特邀调解员,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官+乡贤”调解模式,发挥乡贤特邀调解员“地熟”“人熟”“事熟”和群众信任的优势,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先后邀请乡贤参与调解案件372件,调解成功347件。
“法官+住建城管”描绘司法为民新“图景”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让我们120名业主都顺利拿回了装修保证金!”一业主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连连称赞道。
2015年,清流磐安房地产开发商因经营问题导致楼盘项目烂尾,后续存在逾期交房、延期办证、小区设施未完善等问题,业主对此怨声不断。多年来,业主就小区烂尾、装修保证金退还等问题,多次向有关部门、平台投诉,都未得以妥善解决。2021年10月-2022年6月,业主相继将该物业公司诉至清流法院,要求其返还装修保证金。
清流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此案件涉及的当事人众多、矛盾对立突出,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遂第一时间启动诉前调解程序,主动与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对接了解该小区情况,并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召集双方当事人、业委会主任调解,并邀请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协调。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促使物业公司与该小区120余名业主达成调解协议并主动履行,该系列纠纷就此化解。
“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矛盾纠纷,要把各方力量凝聚起来,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清流法院在县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龙津镇、长校镇等23个行业部门和13个乡镇,设立诉非联动工作室,创新“法院+部门+行业”联动调解模式,形成矛盾纠纷在部门协会化解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双向流动解决机制。今年以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调解各类案件657件,调解成功448件。
“法官+巡回法庭”增添乡村治理新“美景”
挂上国徽、拉好横幅、摆好桌椅,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就被“搬”进了村里,“接地气”的审判方式,让村民“零距离”感受庭审现场。
2018年7月15日,余某向清流某银行申请贷款,双方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最高借款金额三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18年7月15日起至2020年7月14日止。贷款到期后,余某未按约定偿还本息,经银行催收未果,诉至清流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向余某所在村委会了解,得知被告余某患有强直性脊柱炎,卧病在家,行动不便,遂决定上门开展巡回审判。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组织下达成调解,该案成功以调解结案。
“要将法庭、法官搬到群众‘家门口’”。清流法院主动融入清流县“党建引领、五员轮值、乡贤助力”社会治理新模式,成立乡镇法官工作室,选派18名法官、12名法官助理到13个乡镇、4个社区“轮流值班”,运用“灯光法庭”“田间调解”“板凳调解”“巡回法庭”等方式,将纠纷解于当地,将矛盾止于前端。
“法官+云上法庭”助力和谐稳定新“愿景”
“20分钟就成功化解压在我心头已久的纠纷。‘云上法庭’调解,真是太方便了!”一案件原告庄某感叹。
庄某与董某是相识多年的朋友。2017年,董某因生活困难向庄某借款10000元,借款到期后庄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董某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由于被告董某在外地且双方对借款事实均无异议,为避免当事人多跑路,承办法官运用“云上法庭”,从法、理、情等方面分别对原被告做工作。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该案顺利调解结案,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解决了该起纠纷。
“坚持信息驱动,最大程度激活司法效能”。清流法院探索“互联网+诉讼服务”模式,打造云上法庭和音视频调解室,畅通“线上+线下”调解渠道,有效破除距离、时间障碍,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指尖诉讼”带来的便利。今年以来,线上调解纠纷28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