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以最高人民法院关“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形成了“多元治纠纷、源头止纠纷、诉前解纠纷、诉内化纠纷”的诉源治理新模式,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不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原动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荥阳法院现有6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是乔楼人民法庭、城关人民法庭、广武人民法庭、高村人民法庭、崔庙人民法庭、汜水人民法庭。2023年1-10月份6个派出法庭审结各类诉讼案件6447件,结案率91.57%,同比增长7.71%,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3097件,调撤率48.04%。
加强多元联动 提供一站式服务
2023年8月,王村镇政府成立王村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荥阳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节省群众来回奔波路程,降低诉讼成本,主动与王村镇政府联系对接,将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信息化便民措施,和诉前调解等多元解纷机制一起深度融入其中。
9月初,荥阳法院在王村镇矛盾多元调解中心设立王村巡回法庭,明确由汜水法庭负责管辖,配备全套办公设施,指定一名调解员专职负责接受法院委托指派的民事案件调处工作。同时,王村镇将全镇人民调解员纳入镇矛盾调解中心,统一管理使用,每天安排2名调解员在中心值班,接待群众投诉,调解群众纠纷。将口碑好、能力强的优秀调解员,按照擅长调解纠纷的类型制作版面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根据纠纷类型“点单”,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汜水法庭与辖区内党政部门、代表委员信息共享,与派出所、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密切联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适合由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委托或委派到相应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邀请村两委成员、调解员参与调解,推进矛盾就地化解、实质性化解。
王村镇蒋头村、梁庄村、留村村、新店村沿南水北调渠两侧及连霍高速两侧,承包商承包流转土地种植林木,每年应向当地村组缴纳土地流转金,由于近两年疫情的影响,承包商无力支付,拖欠流转金两年甚至三年,引起广大村民不满,纷纷到村委请求追要。王村镇政府一方面向汜水法庭协调寻求法律帮助,一方面通知承包商到调解中心和村组村民代表面对面、背靠背,讲法律、话人情,在多方共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截止目前,王村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共受理调解各类纠纷155件,其中债权债务纠纷54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8件、婚姻家庭纠纷26件、邻里纠纷15件、养老待遇纠纷5件、派出所出警转办纠纷15件、法院委派案件28件,接待来访群众350余人次,调解率100%,调成率85%以上。
多元调处纠纷 为民排忧解难
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荥阳法院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三零”创建工作,探索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多元化解的有效途径,推出了“党建引领、多方参与、共商共治”的新举措,聚焦基层矛盾纠纷高发部位和群众司法需求,不定期将巡回法庭搬进村里,开进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将矛盾纠纷源头消化,就地化解,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近日,汜水法庭联合王村镇矛盾多元化解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200余户村民38万租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解决了当事人刘某涉及5起流转承包合同的土地租金问题。这起涉及土地流转的群体性纠纷能在短期内得以圆满化解,得益于多部门合力多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得到司法确认。
用心用情回应诉求 千方百计排忧解难
只有走到群众中间,与群众“坐一条板凳”,才能真正了解群众的诉求。纠纷产生之初,双方的矛盾尚未激化,对立情绪不强,有的是面子放不下,有的是心结解不开,但如果矛盾长期得不到排解,极易使人走入极端。
荥阳法院聘请德高望重、熟悉当地风土人情、人缘口碑好、知法懂法的人,来当调解员,马红兵就是其中的一位。马红兵常说:“有理不怕讲,有账不怕算。”在调解一起亲兄弟借款纠纷时,马红兵发挥自身优势,抓住矛盾焦点,当起了两家的“和事佬”,一次又一次“面对面”“背靠背”向兄弟俩讲理说法,最终使双方打开心结,挽回了亲情。平日里,村里谁家有个婆媳矛盾、家长里短的,都喜欢找他说道说道。
矛盾在哪里 法庭就搬到哪里
矛盾解决要靠前,要主动,更要能动解决。荥阳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把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通过“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的方式,定期选取民间借贷、买卖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等多发易发纠纷,到村镇巡回开庭(调解),开展示范裁判(调解),强化基层干部群众多元化解决纠纷工作意识,推动基层群众将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努力让群众用最低成本、在最短时间化解纠纷,使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知。
同时,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行政资源整合优势,将府院联动机制在诉前和诉中两个阶段实体化运行,有效降低群众行政诉讼成本,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节约了司法资源,又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近日,王村镇某组村民因承包商无力支付土地流转金,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将承包方起诉到汜水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汜水法庭研判案情后,将巡回法庭开到村文化广场,同时邀请了乡镇专兼职民调员参加旁听,许多村民也自发到现场旁听案件。
庭审过程中,法官引导双方充分发表诉求、举证质证,在查清案件事实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人情法理反复和双方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解除土地流转合同限期返还土地的协议,双方纠纷圆满解决。参加旁听的群众纷纷对巡回法庭进行点赞,表示巡回法庭设在乡村,非常接地气,亲眼见证了公开调解的全过程,既增强了法律意识、学到了法律知识,也方便了村民参加诉讼和旁听。
“一村一法官”进乡村 司法服务进万家
离群众近一些,解纠纷就快一步。今年以来,荥阳法院聚焦解决群众不懂法、诉讼难等烦心事、揪心事,积极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启动“一村一法官”工作站建设,在全市乡镇、村组张贴“一村一法官便民联系卡”,旨在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以及普法宣传等多元化的司法服务。
“支书您好!我是荥阳法院的法官,想去了解一下最近村里有什么矛盾纠纷?”“老李,老王把欠你的钱还给你了没有?”“大娘,你说的那个治疗腿疼的药我给你买到了!”“法官,村里拆迁,外嫁女可以分到土地征收款吗?”这是荥阳法院“包村法官”工作的缩影。
法官走村入户,走到群众中去,“零距离”解答群众疑惑,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做到以情感人,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坚持以理服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倡导换位思考,以案释法,以最低的成本实现了群众“事心双解”,加快推进了基层矛盾的排查化解。“一村一法官”+普法宣传,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畅通了基层群众的纠纷解决途径,形成了“一村一法官”新时代法治乡村治理新格局。
延伸服务触角 推行基层治理新模式
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荥阳法院以化解群众纠纷为切入点,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与诉前调解进行有效结合,形成“大调解”格局,主动融入基层治理。
在某村某混凝土搅拌站拖欠供应商材料款及拖欠工人劳务款引发堵门事件、王村黄河滩土地承包户与土地发包方及南阳化肥供应商三方因承包款和肥料款纠纷致装小麦轮渡被困黄河滩事件、后新庄山东供应商与生产厂家因产品质量纠纷、留村村民因移装空调产生扣车纠纷中,荥阳法院和王村镇党委政府一起合力做当事人工作,圆满化解了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荥阳法院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相关典型案例,组织调解员开展法律知识业务培训,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官网、微博,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用得惯的形式,将复杂的法律知识以“以案说法”“看图说法”“互动问答”等方式,进行广泛的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使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荥阳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主导的县域社会治理大格局,深入践行“抓前端、治未病”要求,使纠纷防于未发、诉讼防于未成、案件防于未衍,诉源治理工作步入了良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