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甲诬告法官被训诫案
2023-11-28 08:53: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唐婧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8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黄某甲与赵某乙土地纠纷一案,驳回黄某甲的诉讼请求。黄某甲对判决结果不服,但未依法提起上诉,而是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诬告视频。经调查核实,黄某甲在视频中提到的问题均不属实。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向其讲解法律规定,安抚其情绪,耐心释法,并告知其如对案件判决有异议,可以通过正规途径进行反映,黄某甲均不予回应。

  处理结果

  黄某甲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官的个人名誉,对法官日常工作、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和极大的心理压力,影响十分恶劣。2023年4月22日,经公安部门训诫后,黄某甲删除诬告视频,并到法院向法官赔礼道歉。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澄清通报会,为法官正名,澄清事实真相。

  典型意义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若对法官的言行或案件审理的程序、结果等有意见或者不服,均可依照法律程序、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诉求。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网络环境中必须尊法、守法。黄某甲假借监督之名、行陷害之实,企图向法官施压,以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严重侵害了法官的合法权益,更严重触犯了法律底线。当法官遭受诬告时,人民法院积极作为,态度明确,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消除了不实举报带来的不良影响,保护了法官的人格尊严,捍卫了司法权威,为法官公正履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