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 “枫桥经验”,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紧扣民生诉求和群众意愿,急民之急、想民之想、解民之困、纾民之难,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之事,聚焦勾勒出了治理有效、社会和谐、安定团结、奋发进取的“民生图景”。 “枫桥经验”产生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不断转化发展,展现出持久旺盛的生命力。“枫桥经验”从枫桥出发,走向中国大江南北,从“一镇之计”成为“一国之策”,已成为基层善治的一把“金钥匙”。 60年来,“枫桥经验”,不断与时俱进、迭代升级,体现出持久旺盛的生命力。60年来的生动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 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彰显出强大的实践力量和创新发展的时代价值,为推进新代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经验方法,是基层善治的法宝。
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国家治理尤其是微观基础的基层社会治理需要不断更新理念和方法。 “枫桥经验”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激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坚持创新纠纷调解法治化,让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约束;坚持数字化创新载体运用,实现治理空间由线下延伸至线上,创新数字治理新技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新时代的基层治理,加快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步伐注入了强劲动力。新时代只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坚持以党建引领。 党的领导,是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途径,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领导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建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凝聚起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把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个末梢。紧紧依靠群众,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不断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要引导优秀党员、优秀大学生充实基层,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敢作为、勇担当的党员队伍,让其充分发挥 “领头羊”作用。要以党建为平台,建构基层社会服务机制体制,让党员干部、网格员入门串户,亮身份、亮岗位、亮服务,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让“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理念在治理中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要坚守为民宗旨。牢记初心,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枫桥经验”始终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放在首位,关注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要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把准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和矛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坚持统筹发展、治本抓源,牢牢抓住基层基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要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水平。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把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基层治理的实践中来,做到治理让群众来参与,效用让群众来评判,成果让群众来检验。使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使党的基层基础坚如磐石、稳如泰山。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打造治理成效升级版。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担当需要新作为。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历史任务,基层社会治理面临不同时代的“考题”,“枫桥经验”也应在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中与时俱进。要强化科技和信息平台支撑,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治理方式,实施基层治理“一张网”工程,治理手段从以人防、物防、技防为主的“三防”向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的社会风险防控体系转变,治理方式从传统方式向传统加智慧治理转变,全力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更好地把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要积极发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救助类、专业调处类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推动关口前移、力量下沉,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使绝大部分纠纷在乡镇以下得以化解。要健全完善大调解体系,在交通、医疗、劳资、环保、拆迁等领域建立专业调解组织,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时代在进步,工作方法要更新,唯有与时俱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才能愈发活力凸显。
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要让群众唱好主角戏。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枫桥经验”的核心就是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就地化解矛盾,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要当好群众的“解忧人”。真正做到察民情、集民智、聚民心,真正做到群众敢于自治、善于自治,政府相信自治、支持自治,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有机结合,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广泛参与者和首要受益人。要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形成多元参与、多元治理的综合机制,将社会治理中的各个方面纳入考虑,并通过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切实解决问题。要鼓励政府、企业、社区组织、居民等在内的更多主体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建立协商、合作和共治的机制,探索完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等渠道。在化解矛盾中,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推行群众自治、民主决策机制,借助集体智慧,让大家参与良性互动,让群众成为主角。鼓励乡村社区内老党员、村民代表、退休干部等充当“知心人”“和事佬”等角色。着力培养“法律明白人”,采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治安稳定,推动乡风文明进步。真正要把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基层治理的实践中来,做到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治理成果让群众共享。只有让群众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主体,深入挖掘群众当中蕴藏的社会治理智慧,才能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推动基层治理取得更好的成效。
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要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法律权威源自人民群众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新征程上,要把学习宣传法治思想贯穿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推动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尊崇法治、厉行法治。首先,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政府文件起草、行政协议签订、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作用,营造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的舆论氛围,增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治理力量配置的精准性、均衡性和实效性,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其次,要找准法治与德治的契合点,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普法重点,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立足当地文化特色,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德治牵引法治、以法治保障德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时性、长效性、普惠性,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优良法治环境。
作者单位: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