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司法所+网格”联动出实招 共绘多元解纷新“枫”景
2023-11-22 10:52: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谭冬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庭基层阵地,积极构建“法庭+” 调解模式,主动对接基层职能部门和社区村委,集聚多元解纷力量,对群众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以实际行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平乐县人民法院源头人民法庭通过“法庭”+“司法所”+“网格员”联动调解,成功化解涉及多人劳务费的劳务合同纠纷,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2023年1月至2月,陈某分别雇佣梁某等4人和游某两方安装石材栏杆后,没有立即支付安装费,而是立下欠条,承诺于4月5日前向游某结清安装费27000元,于6月30日前向梁某等4人结清安装费用48230元,逾期自愿支付利息。之后,陈某向游某支付了20000元,还剩余7000元未支付,而梁某等4人的劳务费一分也未支付。两边还款期限都已经逾期,陈某还是没有按照欠条约定结清这2笔劳务费,梁某等4人和游某曾多次催还,均被陈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支付。无奈,梁某等4人和游某分别将陈某诉至法院。

  主办法官查看案卷材料后对案情进行研究分析,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具备调解基础,且涉及的劳动者较多,采用庭前调解方式能更快速帮助当事人讨回劳务费,也能更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谐。

  于是法官在认真梳理案情、理清症结后,联系双方当事人听取意见,释法明理,促成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向。随后,为确保调解工作高效顺利,减轻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法官主动对接被告所在同安镇的司法所和社区,邀请他们支持和参与调解工作,得到司法所和社区积极回应。

  在司法所所长和熟悉情况的社区网格员帮助下,法官成功找到陈某,并组织原被告几人在同安镇司法所当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耐心向被告陈某阐述拒不支付劳务费所带来的法律后果,陈某对欠款事实并无异议,只是辩称原告游某有部分工程没做完,所以剩余7000元欠款应该适当扣减,同时他表示自己不是拒绝支付劳务费,只是自己目前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两方的劳务费,希望原告梁某等4人和游某能延缓还款期限。

  司法所所长和网格员也对几人进行耐心劝解,从情理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心平气和解决问题才是关键。最终,原告游某同意扣减2000元劳务费,要求被告陈某支付5000元即可,并将还款期限延缓至11月底,原告梁某等4人也同意延迟还款期限至2024年2月,最终几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法庭+司法所+社区网格联动调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预防矛盾激化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平乐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利用人民法庭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前沿阵地的优势,积极联动辖区各部门调解力量,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基层社会治理筑牢法治根基。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