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嬉闹受伤 法官调和解纷
2023-11-13 15:28: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琳
 

  11月9日,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普集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儿童嬉戏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朱海云的耐心调解下,被告家属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原告方撤回起诉,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小悦和小睿是某幼儿园的同学,又是同村邻居,两家关系一直很好。2022年5月6日下午,两个孩子放学后相约在小睿家中玩耍。孩子们出于好奇,玩起了放置在门口的农具,结果不小心将小悦的手指砍伤。小睿的爷爷给小悦简单包扎后送回家中,小悦母亲紧急将孩子送往医院,共住院治疗了17天。

  经司法鉴定,因小悦尚在发育期,需待成年后才能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故仅对营养期、误工期等予以确定。事发后,双方法定监护人由于赔偿数额问题一直未能达成协议,小悦监护人诉至武功法院,请求小睿及其法定监护人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5994元。

  受理该案后,朱海云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家长,全面细致了解案情。在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朱海云法官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既是同学,又是邻居,且纠纷发生在孩子玩耍时,开庭审理判决不利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消除隐患,还可能将会影响同学间的友谊,更会有激化矛盾的风险。

  于是,朱海云法官试图在维护孩子友谊和化解矛盾纠纷中,找到一种平衡,从情感的切面入手,用柔性的处理技巧,让父母以较为轻松的心态参与到纠纷化解中。朱海云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进行积极沟通,找出双方争执的焦点,从家长的角度出发,耐心引导双方监护人互谅互让,换位思考。

  最终,双方当事人解开了心结,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在扣除小睿家长已经垫付的医疗费外,另行支付小悦父母1000元。小睿家长当场履行了支付义务,本案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法官提醒:

  贪玩好动是孩子的天性,但他们心智不够成熟,对外界危险因素认识不足,在生活中如果没有成年人的监护和正确引导,他们极易受到伤害或伤害他人。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在生活中也是屡屡发生,虽然他们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监护人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不仅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也对其监护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此类事件若处理不当,极易造成双方矛盾升级,既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更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在孩子的成长过程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关注,积极履行监护义务,避免或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