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采用“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双轨并行新模式,高效便捷地化解了一起纠纷案件,有效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和风险的同时,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1+1>2”的解纷效果,真正做到“止诉息争”“案结事了”。
在该案中,同村村民去李某家串门,该村民离开时错拿李某手机。李某追去拿回自己手机时,碰到武某在村口叫骂,对李某出言侮辱,李某回嘴几句,武某动手将李某打伤。李某报警后,公安局作出处罚。李某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海港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吴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
受理案件后,诉前调解工作室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武某也同意赔偿李某侵权损失,但对具体数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向双方释明诉前鉴定的效力及便捷性,在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指导李某提交对其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及后续治疗费用的鉴定申请,并转至诉服中心司法鉴定团队进行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工作。
鉴定报告出来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认可,该案件立即从“诉前鉴定”无缝对接“诉前调解”,在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依据鉴定结果耐心细致地疏导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就申请人李某提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达成了调解协议,武某向李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684.51元,并提交法院予以司法确认,为该协议履行装上法律“安全阀”,真正实现了将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双轨并行模式,是海港区法院创新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更是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探索。下一步,海港区法院将继续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助力矛盾纠纷化解“提挡加速”,切实做到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