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法院举办“司法护青山·童心助环保”环保主题活动。张向楠 摄
平谷区法院在金海湖风景区开设北京首个“水上普法驿站”。郑晓娇 摄
平谷区法院金海湖法庭正式挂牌成立环境资源法庭。资料图片
“奋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 京津冀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研讨会暨司法协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平谷区法院举行。冯莎莎 摄
平谷区法检两长前往黄松峪乡联合开展勘查活动。郭寒冰 摄
京东门户,桃源平谷。近年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绿色发展主题,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机制,融入基层治理,为推进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筑牢首都东部绿色发展屏障提供了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公正审判 凝结智慧
修复大地的疤痕
平谷区位于北京东部,是首都生态涵养区、北京首个国家森林城市,也是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平谷区林木覆盖率达57%,金海石、轩辕石、红色花岗岩等矿产资源丰富,这些亿万年历史积淀的宝贵财富,也成为不法分子眼中发家致富的“宝藏”。
2015年至2016年年间,王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多人在多处地块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并多次阻挠附近村民的举报投诉与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造成非法采矿区地表土地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急剧增加,人民群众的安宁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过去这一片都是树,夏天走在这附近很凉快,现在光秃秃的不说,下大雨就泥泞不堪,甚至祸害了旁边的菜地。”
“从前孩子经常在这里玩捉迷藏,现在到处是大坑小坑,可不敢让孩子再过来了。”
……
王某某的非法盗采行为,既在生机盎然的大地上留下了一道道丑陋的“疤痕”,也在当地群众的心上划下了痛苦的伤痕。
该案事发后,公诉机关以非法采矿罪将王某某等人诉至平谷区法院,并依职权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平谷区法院收案后高度重视,由分管院领导亲自担任审判长,坚持严厉惩处与引导修复相结合,追求以司法手段“又见新绿”。
最终,平谷区法院判决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并承担生态修复费用200余万元。平谷区法院同时联合区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监督生态修复工作落实到位。经过三年多的恢复治理,违法盗采留下的“疤痕”被从大地上抹去。
作为北京市首例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涉恶案件,该案的妥善处理是平谷区法院探索实行“保护、打击、预防、修复”四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新模式的生动写照。
五年来,平谷区法院紧扣绿色、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不断健全“三审合一、审执联动”工作模式,从严、高效、稳妥处理环境资源类案件2000余件,形成高效审理与经验积累“双轮驱动”的良性格局。
良好局面的形成离不开人才支持与制度保障。2023年8月14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平谷区法院在金海湖人民法庭正式挂牌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并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组成环境资源专业审判团队,形成专业化审判力量。
同时,平谷区法院充分发挥基层一线优势,建立环资类案专项管理机制与首案综合研判机制,把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纳入大要案管理体系,充分挖掘案件的规则创设意义和示范效应,围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长城保护、河道治理等重点工作,及时总结新类型环资案件审理经验,发布一系列具有典型性的案例,积极在创设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裁判规则上出成果、走在前。
在田某某等“浅山别墅”非法经营案中,平谷区法院深挖隐形侵害环境资源类案件特征,在追究被告人非法经营罪之外,依法要求其承担破坏生态环境之责,为违法建设的全面处理开辟生态路径。
在张某生诉北京某水处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中,平谷区法院科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和“无过错”原则,依法严格确定被告的赔偿责任范围,为企业强化综合环保意识提供了明确示范。
在陈某海诉平谷区某局长城保护行政处罚案中,虽然陈某海的违建行为并未侵害长城建筑本身,但对长城的整体景观造成了破坏,构成了对长城保护的潜在危害,严重侵害了长城作为民族象征和世界文化遗产的庄严性和独特性。最终,平谷区法院提出并适用了“整体保护”与“间接损害”原则,明确了遗产保护中的损害行为和损害后果,依法捍卫了长城作为中华民族之根的重要地位。该案也入选2021年度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典型案例。
首创基地 搭建平台
守护休闲谷的碧波
碧波千顷,白帆竞渡。金海湖风景区位于北京市最东边、京津唐三地交界处,是北京市最早开发的水域景区之一,曾是1990年亚运会水上项目的主赛场,北京国际帆船赛以及2020世界休闲大会的举办地,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历史人文气息浓厚,素有“小北戴河”之称,是平谷区“拥抱新消费新生活、打造世界休闲谷”的主战场。
为了更好守护这片青山绿水、留住游客的笑语欢颜,2023年6月,在美丽的金海湖畔,一座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现代化一流法庭——金海湖法庭正式投入使用。
与金海湖法庭新址同时启用的,还有同址建成的北京市首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司法实践创新基地。基地现有2200平方米,共分为两层,一层是成果纪实展和志愿服务区,二层是活动体验区和旅游纠纷调解区,通过纪实展览、开放参观、沉浸互动、联合共建等方式,实现“党建联盟、专业审判、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志愿服务、实践体验”等六大功能,是一座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法治文化推广、生态司法成果展示”三维目标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司法实践基地。
该基地建成后,先后接待社会各界人士参观交流5000余人次,举办“司法护青山·童心助环保”“两山讲堂之‘双碳’讲座”等专题活动十余次,并在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与金海湖风景区联合开展“普法大集”等多项活动。
在加强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平谷区法院又将金海湖风景区中北京市唯一的锂电池新能源环保双层游艇创新打造成北京市首个“水上普法驿站”,开通了一条“水上”普法专线,游客可以在乘船登岛时沉浸式学习生态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树立环保理念,增强低碳意识。
“我们是一家三口来金海湖游玩的,没想到欣赏美景的同时还能学习到这么多关于环保的知识,真是物超所值,我一定要推荐给其他的家长,让他们也带孩子过来。”许多游客纷纷“安利”起这个“普法基地”。
基地不仅是法治宣传的窗口,也是大兴调研之风、深化实证研究的平台。
这里是教育培训的平台。基地定期邀请中国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双碳”目标等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授课。同时邀请有关院校师生联合开展专题联学活动,在“专家开杏坛,法官上讲台”的良好互动中交流成果、开阔眼界。
这里是交流互鉴的平台。基地与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等建立互访互鉴机制,推进环资审判持续优化、基地建设不断升级。
这里是成果转化的平台。依托丰富的案例资源、多样的交流活动、完善的资料储备和现代化的写作环境,基地已然成为环资审判人才的“蓄水池”、创新司法调研的“孵化器”。在不久前举办的“首届环境司法创新发展论坛”征文活动中,平谷区法院干警撰写的论文分获二、三等奖。
多方联动 融入治理
汇聚奔腾的江河
2023年8月14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法院在平谷区法院金海湖法庭联合召开“奋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 京津冀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研讨会暨司法协作协议签约仪式,京津冀三地高院和17家中基层法院参加活动。
活动中,与会法院围绕“以区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为先导促进京津冀生态保护协同发展”主题进行了深度研讨,为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区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奠定坚实基础。
作为活动的重要成果,平谷区法院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签署《协作框架协议》《环境资源审判协同合作备忘录》,围绕党建联学、审执协作、生态保护、调研合作、类案研究、人才交流、联合普法等重点工作架梁立柱、强化共建,为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区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开拓崭新局面。
盛会的举办,既是平谷区法院建强“跨域、政法、府院、院校”四维联动协作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平谷区法院携手各方打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法治保障先行地的积极探索。
平谷区法院不断加强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的沟通协作,积极设立环境资源法高校实践教学点,打造环资审判人才特色高地,让理论研究更好服务司法实践,让司法实践为理论研究注入新鲜血液。
2023年8月21日,平谷区法院联合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平谷区园林绿化局等单位,共同勘查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涉案林地破坏现场。
涉案林地位于重要公益林区,被告人李某在租赁使用该林地过程中挖损山体、破坏植被,并非法倾倒大量垃圾,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巨大,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使案件得到高效妥善处理,平谷区法检“两长”不畏山高林密,携手勘查,多家单位现场建言献策,汇聚合力。
平谷区法院高度重视能动司法,坚持“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导向,根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向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有关企业等发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有效发挥审判机关在环境治理和资源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更好融入与服务社会治理大局。
涓涓细流,终成江海。每一次合作都是强化跨域协作、政法合作、院校互补、府院联动的一小步,也是多方力量拧成一股绳、汇成一股劲、聚成一条心来保卫碧水蓝天的伟大征程中的一大步。
经过不懈努力,平谷区法院坚实的司法举措已经逐渐变成践行“两山”理念的生动作为和缤纷成果,当地水环境质量取得突破性改善,绿色空间持续增加,白尾海雕、桃花水母、中华秋沙鸭等珍稀物种频现,让绿色司法浸润人心,让绿水青山造福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