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开庭为原则 不开庭为例外
舟山中院创新“反向报告”提升二审开庭率
2023-10-31 08:45:3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宋寅亮
“没想到二审调查得这么仔细,你们真是有心嘞!”辩护律师连连点赞。近日,在一起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中,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听取二审检察官审核意见的基础上,又通知接收立功线索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最终认定上诉人构成立功并依法改判。
近年来,舟山中院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常态化工作。
“这个案子上诉人对事实及罪名无异议,仅主张量刑过重,我建议二审可以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10月8日,庭前会议上,承办法官正在向合议庭报告其认为不宜开庭的理由。
为推动二审开庭应开尽开,舟山中院建立“反向报告”制度,即二审案件承办法官认为需要开庭的无需向合议庭说明理由,相反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则要向合议庭报告并说明理由。
机制的建立,带来了舟山中院二审开庭率稳步提升。二审开庭率自2019年的23%跃升至今年的56.4%,持续保持全省第一。其虽不能作为评判司法公正的唯一标准,但能折射出庭审实质化的实现程度。
“2019年年底,自从看守所启用远程视频系统后,每家看守所都有了专供法院线上开庭使用的场所,而且经过设备的升级,音质和画质都有了明显的提升。”舟山中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介绍道,“线上模式将台风、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对二审开庭的影响降至最低,保障按期开庭。”
“承办法官要时刻秉持‘如我在诉’的意识,通过二审公开开庭,充分听取双方抗辩意见,让庭审切实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舟山中院院长李晓说。
强化公检法司多方协同,联合公安机关协调解决看守所远程庭审警力保障;充分保障当事人和辩护律师合法权益,大力推动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强化院庭长监管,在支部会上定期通报二审开庭情况……以二审开庭促司法公开公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舟山中院步履不停。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