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租车不付钱 账户被冻结促履行
2023-10-30 16:24:03
中国法院网讯(李发达)“法官,我今天为了我租车的案子来付钱的,你们能帮忙联系一下对方嘛?”在接到被执行人吴某的电话后,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承办人立即与申请执行人平江某租车公司取得联系,并领取案款。
2021年8月,吴某与平江某租车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并约定吴某承租该租车公司名下的汽车一辆,从2021年8月开始租车,每日租金两百元。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期间,吴某需要支付租车费用三万余元,在此期间其断断续续支付租金一万六千元。另吴某租赁了该公司的七座商务车拖欠租车费两万余元,2021年11月租车公司将该车强制收回。后平江某租车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租车公司免除吴某部分租车费用,并分期支付。
2023年4月,因吴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该租车公司向平江县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案件承办人立即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吴某银行账户、支付宝等全部冻结。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后,承办人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吴某,要求其履行案件。吴某在账户被冻结以后,感受到现实生活有较多不便,便立即联系执行法官希望履行部分案件,剩余部分分期支付,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在接待室里,吴某当面将现金一万元交给了平江某租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近年来,平江县法院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多次开展执行专项行动,为护航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切实提高执行法治化、执行专业化,以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为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贡献。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