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三化”标准 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
2023-10-12 09:56: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圆宁 叶灵珊 黄雪菁
 

  按照人民陪审员法要求,应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优化参审机制,强化队伍管理,健全履职保障,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质效。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聚焦“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标准,持续优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更好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需要。

  1.完善管理制度,参审实质化。一是搭建制度框架。根据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及时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调研推进会,研究部署改进和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对人民陪审员如何规范参加法院审判活动作出进一步的说明与要求。二是强调“六个应当”。完善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机制,提出“六个应当”要求,即回复抽取短信应当及时、请假应当提前、出庭应当准时、庭审应当全程参与、合议庭评议时应当独立发表自己的意见、任命应当签署承诺。三是注重流程监督。强化实质考核,严格落实随机抽选制度,建立以随机抽取机制为原则,根据案件需要与陪审员专业特长相结合的机制,明确参审职权,列明审判指引和评议规则。

  2.强化任职承诺,履职规范化。一是部门联动。联合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成立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任工作方案,严格选任程序,严把选任“入口关”,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更好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规范化。二是制度创新。创新人民陪审员任前承诺制度,从任职源头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强化人民陪审员责任意识、履职意识和纪律意识。召开拟任人民陪审员任前工作说明会,强调参加审判活动和遵守纪律要求。三是跟踪提醒。针对上级法院督察涉及人民陪审员的问题,及时向人民陪审员反馈相关问题,发布工作提醒,对人民陪审员日常参审提出建议,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3.搭建履职平台,培训常态化。一是坚持岗前培训。举办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暨岗前培训,精心安排培训课程,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审判实务纪律、司法礼仪等内容开展集中培训,为新任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奠定良好基础,帮助新任人民陪审员尽快适应新角色,找准工作定位。二是坚持定期培训。每年定期举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持续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促进人民陪审员队伍优化发展。

  (作者单位: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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