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南:公安法院联动破解“执行难”
2023-10-09 14:37:00
中国法院网讯(王明豪)法院干警为何会与公安民警出现在同一个执行现场?这一幕要从一件执行案件开始说起。
据悉:2018年,原告韩某某与被告赵某某发生劳务合同纠纷,韩某某向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9月2日,阜南法院判决被告赵某某给付劳务费用及利息。阜南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赵某某仍拒不支付上述款项,原告韩某某遂向阜南法院申请执行。2023年9月29日,申请人韩某某的妻子高某某发现被执行人赵某某出现在阜南县城,于是向阜南法院假期值班的执行干警汇报,执行干警遂即赶赴现场。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当地公安民警也在场,原来在此期间,高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某因劳务费用的支付发生了口角,双方大打出手,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情况,公安民警遂出警予以处理。
公安民警了解了该案的前因后果后,与阜南法院执行干警该着和平化解纠纷的态度,耐心劝导和协调双方当事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被执行人赵某某现场付清了上述款项,双方对发生争执给对方所造成的伤害均表示谅解、不再追究。
此案是法院与公安共同努力、携手执行成功的典型案例。接下来,阜南法院将继续加深与公安系统的沟通协作,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全力以赴,以实际行动将裁判文书上的“白纸黑字”换成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