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区法院集中发放“非吸”案执行款220余万元
2023-10-08 09:45:03
 

  中国法院网讯(李婷 余长烜)“感谢法官的辛苦付出,挽回了我们的损失。这些是我们的养老钱,没想到还能拿回一些!”在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顺利办理赔偿款领取手续的受害群众激动地说道。

2.jpg  2022年,罗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判决继续追缴罗某违法所得427余万元,发还各被害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沙县法院高度重视,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多方查找财产线索。经调查发现,罗某名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拍卖需其丈夫配合。同时,执行法官得知罗某与其丈夫曾赠与其女儿一处房产。为更好更快地实现当事人的权益,执行法官多次与罗某丈夫、女儿沟通联系,最终两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成功将两处房产、一处门店、一辆汽车进行拍卖,执行到位2207917.27元。

  案款到账后,执行干警加班加点对每笔款项进行了逐一核对,确认集资参与人信息,仔细按比例计算发放金额,确保让每一名申请执行人都能顺利领到执行款。在集中发放现场,考虑到受害人大部分为老年人,存在文化程度较低、视力不佳等问题,执行法官在现场安排工作人员,为老年人详细讲解办理退赔手续流程,耐心指导填写表格、核对信息。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此次执行标的清偿率超50%。下一步,沙县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切实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