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中之重即“严把案件质量关”。十余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持之以恒开展发改案件分析会,全面分析审判发改、再审情况,梳理发改案件的数量、类型、原因等具体情况,针对案件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找不足,通过提炼审判要点、总结经验教训对症下药,形成特色鲜明的奖惩机制,在营造全院上下浓厚学习研讨氛围的同时,也提升了法官临案而惧、慎终如始的责任意识。截至2023年,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已经连续5年一审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2%左右,在包头市基层法院中位列第一。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刻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把发展大局放在眼里,主动融入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大格局,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推出“执行合同”一件事改革举措,出台《关于深化“执行合同”一件事集成改革的办理流程(试行)》,逐步形成涉企案件全流程办理体系,在“立、审、执”各阶段拓宽“绿色通道”,优化立审执一体化协作,把一线法官的职责融入执行工作,推动立审执横向贯通,全面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力争案件得到实质解决。
其中涌现诸多典型案例。宁波某公司作为债权人申请土右旗本地某千人能源企业破产,事关本地大型企业及千余名职工的生计问题,承办人高度重视,多次与双方电话联系,积极组织调解,经过一周的协商,申请人同意暂时停止申请企业破产,接受调解。经过三个多月反复磋商,申请人放弃部分利息,双方达成和解,签订六个月分期履行协议,承办人紧盯每一期履行情况,及时督促按时给付,在最后一期履行完毕后,申请人提交撤回破产申请,被申请人作为千名职工的本地企业顺利度过破产危机,得到当地党委政府认可。
此外,为进一步推动案件实质性化解,取得综合成绩提升,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执行前督促工作,所有审理法官积极配合院内安排,对转执行案件开展督促履行工作。为达到实质性调解,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分类处理,对有履行意愿和履行可能的案件,积极促成调解,对确实无履行能力的案件,快审快判持续追踪。
原告武某(女)诉被告董某(男)离婚纠纷案件,经审理对共同房产、玉米款、租金收益进行了分配,原告不服上诉至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对一审、二审结果不服,不断信访。核查过程中,曾有法官提出释法明理让原告申请再审,但是被分管领导否决。
经分管领导接访后发现,原告、被告年龄均已近70岁,不适合耗费精力继续诉讼,应充分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以分步走思路解决问题。首先处理未分配的土地,然后前后三次带领双方去村委会协商土地问题,最终经过法院、村委会、当事人子女的共同劝说,该案土地、财产全部分割完毕,当即履行并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
公正与效率相统一是保障司法为民、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的必然要求。下一步,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将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总结和优化审判工作规律,将能动司法意识贯彻到各项工作中,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筹兼顾,助力审判管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