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在调解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取得“调解一案化解三案”的良好效果,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强大司法助力。
2022年下半年,陈某(化名)成立某公司,经朋友王某(化名)介绍,与某管理公司达成租赁协议约定,租赁管理公司办公楼及公寓楼租期1年,双方还对保证金、物业服务费、维权费用等进行了约定。陈某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在某餐厅、某酒店进行挂单消费。后陈某公司因效益不好,于2023年3月停业,共计欠付租金8000余元、餐费10000余元、住宿费60000余元,王某自愿为上述陈某公司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023年7月,管理公司将被告陈某及其公司、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租金8000余元及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查阅案卷,全面了解案情,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立即联系陈某,欲寻求调解方案。
通过一番沟通,陈某表示自己在法院有多个案件,对原告起诉的欠款金额具体是哪笔并不清楚。法官经过询问管理公司后,得知陈某公司欠付某餐厅10000余元餐费也被起诉;其欠付某酒店住宿费用60000余元,某酒店正准备起诉材料中。
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化解涉企纠纷,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告知管理公司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齐全情况下,三案可一并“打包”调解。
后管理公司提交了某餐厅、某酒店的债权转让协议,并申请变更诉讼请求,法官经过仔细审查材料后,考虑到被告陈某及王某身在外地,便决定进行网上调解。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各方对还款金额、还款期限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网络协议中签字确认,案结事了。
简除烦苛、平等保护。蕲春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探索涉企纠纷化解模式,将“降本增效”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